泰安创城交通设施改造提升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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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泰安市创城交通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TASJ2017-1096-00招标人: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公章)日期:2017年10月15日项目名称:泰安市创城交通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 联系电话:0538-8433097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2.1 总则 .52.2 招标文件 .122.3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16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1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212.6 开标、评标、

2、定标以及废标 .222.7 纪律和监督 .322.8 质疑与投诉 .3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53.1 相关要求 .353.2 评审过程 .35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36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404.1 签订合同 .404.2 追加合同金额 .404.3 质量与验收 .404.4 合同主要条款 .41第五章 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465.1 交货 期 .465.2 交货地点 .465.3 验收 .465.5 售后服务 .46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476.1 项目说明 .476.2 招标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47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597.1 报

3、价文件 .607.2 商务文件 .657.3 技术文件 .82项目名称:泰安市创城交通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3 联系电话:0538-8433097第一章 招标公告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泰安市创城交通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SDTASJ2017-1096-002、项目名称:泰安市创城交通设施改造提升项目3、项目内容施划泰城城区礼让行人交通标线、公交专用道交通标线、自行车地面标线、路段交通标线、更换或增设交通 标志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69.79万元5、投标人资格要求5.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5.2投标人须为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道路标线工程内容,并且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5.3投标单位为涂料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所投产品涂料必须提供经交通部交通工程检测中心检测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及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7、投标报名在“泰安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 ”上报名(网址:)。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注册” 栏目进行免费注册。完成

5、注册并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操作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供应商”)。(咨询电话:0538-6226991转6017)8、招标文件的获取8.1时间:自2017年10月31日起至2017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项目名称:泰安市创城交通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4 联系电话:0538-8433097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8.2 方式: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整

6、,售后不退。注:未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及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投标单位须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可进行网上报名及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评标的项目因需要在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山东CA证书。非网上评标的项目投标单位可以暂不用办理。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受理部联系,联系电话: 0538-6226991转6016。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9.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7日09时30分;9.2开标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厅)。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

7、文件不予接受。9.3递交方式: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登录会员系统通过“ 上传投标文件” 栏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大小为45M以下。2、开标时,请携带未加密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nTATF)(拷贝到U 盘中备用)和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送达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厅。3、投标单位登入“泰安市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 ”“资料下载”栏 目下载“ 政府采购操作手册-供应商”依据此内容制作投标文件。10、联系方式10.1 招标人: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泰安市东湖路30号电话/传真:0538-8284616联系人:陈怀忠10.2 招标代

8、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项目经理:刘建蕾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E-mail: 电话/传真:0538-8433097项目名称:泰安市创城交通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5 联系电话:0538-843309711、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12、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项目名称:泰安市创城交通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6 联系电话:0538-843309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1 总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

9、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本招标文件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1.1 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1 招标人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3 项目名称 泰安市创城交通设施改造提升项目4 标段名称 泰安市创城交通设施改造提升项目5 项目内

10、容 本项目为施划泰城城区礼让行人交通标线、公交专用道交通标线、自行车地面标线、路段交通标线、更换或增设交通 标志等。6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69.79万元。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7 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投标人须为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道路标线工程内容,并且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单位为涂料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所投 产品涂料必须提供经交通部交通工程检测中心检测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及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将以下内容扫描上传并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注:上传材料中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上传时,只需要上 传word格式加盖电子公项目名称:泰安市创城交通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7 联系电话:0538-8433097章即可)。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报价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原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须提供原件);(3)

1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须提供原件);注:已办理“三 证合一” 的单 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4)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无需与原件一起递交,但需随身携带备查,评标委员会需要投标人出示身份证件原件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标处理)(须提供原件);(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须提供原件);(6)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转账凭证(须提供原件,网上支付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视为原件);(7)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须提供原件);(8)交通部交通工程检测中心质量合格检测

13、报告及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检测报告原件,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检测报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材料(本条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中);备注:上传材料与书面提供材料不一致的以上传材料为准。9 踏勘现场 不 组织,自行踏勘。10 提出招标文件答疑时间 2017年11月09日10时00分前。11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9日16时30分。1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1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4 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金

14、额:人民币伍万叁仟元整。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 电汇等形式缴纳。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4、收取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项目名称:泰安市创城交通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8 联系电话:0538-84330976、账号:237726986734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8、联系电话:0538-6

15、26818815 投标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 要求”1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 许。17 投标文件电子 版内容: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份数:1份;格式:PDF、DOC或XLS等;介质:U盘或光盘;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 样品要求 不需要提供样品,中标单位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先提交一套样品,经招 标人审查合格后按 样品供货。20 投标文件装订1、正本一份,胶装,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胶装成一册,正本文件不作为评标依据只作存档用。2、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折叠整理成A4纸面大

16、小,左、下侧分别对齐,胶装成册(须含投标人递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如图纸等),否则其投标无效。21 投标文件份数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1、书面标书制作壹份正本备查,要求内容必 须完整全面,包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6项的内容,须单独密封递交。2、投标人须递交壹份电子标书(加密后上传), 电子标书内容包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2.3.6项(投标文件的组成)中的内容。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制作在U盘中与正本密封一块同 时递交。3、授权委托人自带CA数字证书,在开 标前送到开标现场 自行解密。4、评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须制作四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内容与正本完全一致。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17、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单位留存备案(同时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备查)。2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递交时间:2017年11月27日08时30分起至09时30分止。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09时30分。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花园路与岱宗大街十字路口北100米路西)。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项目名称:泰安市创城交通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9 联系电话:0538-843309724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 11月2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

18、。25 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6 唱标顺序 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27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五人以上单数。28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29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否30 中标人确定 推荐中标候选人31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货物全部送至指定地点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60%, 经审计单位审核定量后,付至审计定案值的95%,余款为质保金,质保期 满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32 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

19、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 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3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 电子标制作要求1、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中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泰安市公

20、共资源交易网(http:/ )。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并进行盖章,项目名称:泰安市创城交通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0 联系电话:0538-8433097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生成两个投标文件,一个为加密的投标文件(TATF),另外一个为非加密的投标文件(nTATF),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制作在 U 盘中,开标时提供。未按要求制作后果自负。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确认 CA 数字证书未到期,若 CA 数字证书即将到期,必须续期后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开标时电子投标文件可能会解密失败。3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21、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 TATF,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的投标文件为准)。3、授权委托人自带 CA 数字证书在开标前送到开标现场自行解密。4、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2.1.2 当事人2.1.2.1招标人:系指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1.2.2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2.1.2.4中标人: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招标文件做出 实质性响应,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2.1.2.5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2.1.3 招标依据及原则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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