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余杭区规模种菜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71 号)和关于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富村惠农”三年行动(20182020)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区级规模种菜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一、补助对象申报主体必须具有区级以上“菜篮子”基地(蔬菜)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家庭农场。二、补助范围与标准1、区级“菜篮子”基地(叶菜)按当年种植蔬菜面积(非复种面积)200 元/ 亩补贴;市级“菜篮子”基地(叶菜)按当年种植蔬菜面积(非复种面积)300 元/亩补贴。2、区级“菜篮子”基地(
2、常年性蔬菜)按当年种植蔬菜面积(非复种面积)80 元/亩补贴;市级“菜篮子”基地(常年性蔬菜)按当年种植蔬菜面积(非复种面积)100 元/亩补贴。 三、申报补助程序(一)主体申报1. 申报时间:符合申报叶菜基地的单位,每年分四次向属地镇街提出申请,即每季度末 25 日前申报当季补助材料。符合申报常年性蔬菜基地的单位,每半年向属地镇街提出申请,即5 月 25 日和 10 月 25 日前。2. 申报材料:申请补助单位填写附件 1,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流转协议复印件、当季种植总体分布平面图(含种植时间、品种、面积等情况)和反映种植过程的相关照片。(二)镇街审核镇街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及时组
3、织人员对申报内容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审核结果在基地所在地公示 3-5 日。无 异 议 的, 属 地 镇 街 将 签字盖章确认后的补 助 申 报 材 料 、 汇总表(附 件 2) 及 反 映 公 示 件 情 况 的 照 片 一 式 二 份 及 电 子 版 报 送 区 农 业 局 主 管单 位 , 报 送 截 止 时 间 为 每 次 最 后 申 报 日 后 15 个 工 作 日 内 。 镇 街需 将 上 报 资 料 备 案 留 存 一 份 , 并 对 上 报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 准 确 性 负责 。(三)区级复核严 格 落 实 精 准 补 助 政 策 , 区 农 业 局 下 属 业 务 主
4、管 单 位 成 立 核查 组 , 对 镇 街 上 报 资 料 及 种 植 现 场 进 行 一 定 比 例 抽 查 审 核 。 现场 审 核 对 虚 报 种 植 面 积 10%以 上 的 申 报 主 体 , 取 消 补 贴 资 格 。(四)资金拨付经 审 核 通 过 的 单 位 , 取 其 审 核 种 植 蔬 菜 面 积 平 均 值 , 由 区 农业 局 会 同 区 财 政 局 拟 定 补 助 资 金 分 配 方 案 并 在 区 级 相 关 网 站 公 示3-5 日 。 公 示 无 异 议 的 , 按 拨 款 审 批 程 序 将 补 助 资 金 拨 付 到 属 地镇 街 , 由 镇 街 转 拨
5、种 植 主 体 。四、其他事项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区农业局负责解释。附件 1:余杭区规模种菜补助申报表基地名称 基地类型申报主体(盖章)法人代表(签名)基地地址 联系电话基地流转面积 亩 流转年限及起至时间主要种植产品及面积(亩)基地生产规模1、叶菜基地 蔬菜当季种植面积: 亩,其中种植叶菜: 亩。大棚设施面积: 亩。2、常年性蔬菜基地蔬菜种植面积: 亩,大棚设施面积: 亩。申报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负其责。申报单位(签章):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属地镇街审核意见经核实,该基地为 (基地类型),其提供的规模种菜佐证资料详实有效,符合区级补助条件,当季种植蔬菜面积 亩,其中种植叶菜 亩(叶菜基地填写),同意上报。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单 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基地类型:指叶菜基地、常年性蔬菜基地等;2、主要种植产品是指具体种植品种。3、本表内面积均指基地种植面积,非复种面积。附件 2:余杭区规模种菜补助申报汇总表属地镇街(盖章): 单位:亩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面积 审核面积序号 申报单位 单位地址 基地类型 种植蔬菜总面积其中叶菜面积种植蔬菜总面积其中叶菜面积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注:叶菜基地需填写叶菜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