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为应用市场侵权投诉反通知书姓名/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复印件附后) 证件号地址 邮编联系人 电话/QQ 被投诉方E-mail 传真姓名/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复印件附后) 证件号地址 邮编代理人联系人 电话/QQ 被投诉的应用信息(注意:含名称、包名和内容地址)被投诉情况 不认可投诉的理由证明材料清单(注:清单应按序号列明证据名称及证明目的,并与通知邮件所附证明材料一一对应。 )反通知要求保证声明被投诉方(称为:声明人)诚意作如下保证声明:声明人在反通知书中的陈述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皆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如果本反通知内容不完全属实,声明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声明人保证
2、承担和赔偿华为应用市场因根据声明人的反通知书,而恢复、保持被投诉应用上架、保留或删除、断开被投诉的服务或相关内容而给华为应用市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华为应用市场因向权利人或用户赔偿而产生的损失等及华为应用市场名誉、商誉损害等。被投诉方(或其代理人)(签章)年 月 日备注填写说明:一、 “被投诉方” ,指被权利人投诉侵犯其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的在华为应用市场提供相关服务的第三方。 “有效证件” ,包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非自然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登记证明等,或其他证明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材料。填写有效证件号码需同时注明证件类型,并将证件的复印件作为本通知的附件提供。二、 “投诉的
3、应用信息” ,含名称、包名和内容地址。三、 “被投诉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投诉的权利人、投诉侵犯的具体权利及被投诉方提供的服务内容等。四、 、 “不认可投诉的理由” ,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诉方主张享有的权利、投诉方的权利及证明材料存在的问题、法律依据等。五、 “证明材料清单” ,至少包括以下三类:1.主体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权属证明:如相关有权机构颁发的著作权证书,作品首次公开发表或发行日期证明材料,创作手稿,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作品备案证书;商标权证书,商标使用情况证明材料;专利权证书等。3.侵权证明:如相关的对比截图(截图应注说明) 、应用宣传材料等。六、 “反通知要求” ,指被投诉方向华为应用市场提出的对被投诉方提供的服务采取何种措施的要求。七、 “被投诉方(签章) ”,指被投诉方合法、有效的签章(自然人应签名,非自然人应加盖相应公章或其他合法、有效签章) 。八、被投诉方应该提供的材料一般应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提供复印件的,应在相应复印件上有被投诉方合法、有效的签章(自然人应签名,非自然人应加盖相应公章或其他合法、有效签章) ,若材料涉外的,应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公证转递,并同时提供相应的公证转递材料。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