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张家港市塘市幼儿园章程本章程由塘市幼儿园第六届一次教代会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幼儿园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幼儿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园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幼儿园管理条例 、 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园全称为 张家港市塘市幼儿园 ,住所地址为 杨舍镇塘市街道汤联路 32号 ,邮政编码为 215618 ;官方网址为 http:/ 本园行政主管部门为张家港市教育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本园为公办全日制 省级示范 幼儿园,
2、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园长 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第四条 本园面向主管部门规定的教育服务区招生,招生对象为 3-6 周岁的幼儿,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招收 3 周岁以下的幼儿。办园规模为 26 个班级。第五条 发展愿景:以省优质园为基准,当课程游戏化研究的先行者,做经济开发区对外展示交流的窗口办园理念:让幸福童年成就七彩人生幼儿的幸福就是指在一个充满支持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中,他们的需要、兴趣被充分关注,他们的天性被充分关注,他们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学习,能将思考和行动结合起来。这就要求幼儿园所提供的一切能满足幼儿生命成长的需要,引发幼儿不断地创造、探究和成长,并有效促进幼儿全面和谐的发展,
3、从而为拥有一个七彩斑斓的美好人生奠定坚实的基础。办园目标:悦游戏 悦童年 悦生活1.谐音,幼儿越游戏,他的童年越快乐。2.重视游戏和生活对幼儿发展的独特价值,重视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开展课程游戏化建设,通过本真、多元、趣美的室内外游戏,幼儿自由自主,创造,愉悦的发展,拥有快乐童年生活。第六条 教师发展目标:玩美育人 淳朴为师深度学习指南,研究落实课程游戏化精神,创设轻松美好的学习环境和游戏氛围,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幼儿的学习行为,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品质,做一个专心致力于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的淳朴的老师。誓词:我们都是“彩虹天使”!我们的事业神圣而光荣。我们时刻以孩子的需要为中心,在其精神发展和文化传
4、统上给予理解。为孩子们提供机会,让他们认识世界,尊重自己,学会欣赏并理解他人,尊重、爱护其所处的环境。我们团结,我们互爱,我们进取,我们创造。我们为教育事业奉献智慧和力量。为此,我们愿把整个心灵奉献!第七条 课程方向:七彩游戏 自然成长 1 在室内室外相结合,园内园外互通资源的游戏模式中,幼儿充分利用多种资源进行建构,美术,运动,科学探索,社会等多领域相结合的游戏,游戏中教师以满足幼儿兴趣需要,顺应幼儿年龄特点、发展规律为基础,促进幼儿自然发展。第八条 园标:园歌:弯弯彩虹园刊:彩虹糖第二章 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 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幼儿园章程自主管理;(二)依据规定招收幼儿;(
5、三)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四)依法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五)依法管理、使用幼儿园的设施和经费;(六)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保育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条 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幼儿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完善课程改革,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三)维护幼儿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家长或监护人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五)按照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监督。第三章 教师及其他职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 教师有下列权利:(一)依
6、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制定和执行保育教育工作计划,进行一日保育教育活动,开展保育教育改革和实验;(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并充分发表意见;(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四)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管理,对幼儿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幼儿园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五)使用幼儿园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保育教育用品;(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2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二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二
7、)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幼儿园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保育教育工作任务;(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指导、管理本班幼儿生活,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四)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 (五)践行幼儿本位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保育教育水平。第十三条 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第四章 幼儿的权利和监护人的义务第十四条 幼儿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一日保育教育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幼儿园保育教育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玩具;(二)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并获得公正评价;(三)对
8、幼儿园、教职工侵犯其合法权益,通过监护人依法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五条 本园有权要求监护人履行下列义务:(一)配合本园保育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二)支持幼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第十六条 为保障幼儿在园期间的合法权益,幼儿园及教职工应当做到:(一)平 等 相 待 。 在 保育教育中 平 等 对 待 幼儿, 关 注 幼儿个 体 差 异 , 因 材 施 教 , 促 进幼儿充 分 发 展 。(二)尊重人格。禁止虐待、歧视、恐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三)尊重隐私。保护幼儿个人信息,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随
9、意使用、披露幼儿个人隐私。(四)不得没收、占用幼儿财物。第五章 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第十七条 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对内主持幼儿园全面工作。第十八条 园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组织起草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四)领导幼儿园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幼儿园秩序;(五)负责幼儿园日常事务管理,主持园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领导学前教育课程实施,领导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
10、展;(八)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3 (九)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十)负责与社区联系和合作。第十九条 中国共产党塘市幼儿园支部委员会作为中国共产党在幼儿园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幼儿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第二十条 本园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11、第二十一条 副园长协助园长做好管理工作。教研、科研和后勤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第二十二条 本园在园长领导下建立园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园内重大事项。第二十三条 本园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应在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园长召集并主持园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园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塘市幼儿园支部委员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第二十四条 本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
12、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幼儿园用人制度。医务保健人员、财会人员、保育员等须具备国家、省、市规定的任职条件或者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本园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第二十五条 本园建立健全园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幼儿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园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园内幼儿家长申诉处理委员会和园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幼儿家长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幼儿园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
13、就幼儿家长、教职工、幼儿园间产生的纠纷进行调解。第二十六条 本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本园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本园按照园务公开制度的规定公开财务情况。有关财务预决算、会计事务等事项,均由张家港市教育局财务(会计决算)中心办理,本园按照园务公开制度的规定公开财务情况。本园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二十七条 本园执行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物价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
14、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二十八条 本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本园实行园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幼儿园相关信息,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 4 本园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与使用制度。本园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第二十九条 本园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六章 教育教学与课程改革第三十条 本园依据 幼儿园管理条例 、 幼儿园工作规程 、 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要求,实施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遵循幼
15、儿的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以游戏为幼儿的基本活动,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第三十一条 本园遵循课程改革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要求,以幼儿的全面发展为本,开展课程园本化研究,防止幼儿园课程小学化。本园以“自主理念下的联合游戏资源开发与利用”为主要研究方向,利用本土资源推动课程游戏化发展。本园遵循课程改革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要求,以幼儿的全面发展为本,以课程游戏化建设为导向,开展“自主理念下联合游戏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研究,借助本土资源推动课程园本化发展。第三十二条 本园重视个性化班级环境建设,为幼儿展示创意、与人交往、获
16、得认同创造条件。本园在保教活动中重视对幼儿的观察与倾听,了解幼儿需要,适时给予支持与帮助,并灵活调整保教目标、改进方法。第三十三条 本园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引导幼儿用普通话表达自己的想法。第三十四条 本园遵循全面性、发展性、动态性、客观性的原则,开展幼儿发展评价工作,并建立幼儿成长档案。第三十五条 本园建立并负责管理教师个人业务成长档案,建立健全教师评价激励制度,定期开展园本研修活动,提升教师专业素养。第七章 安全管理与卫生保健第三十六条 本园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加强园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保育教
17、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接送制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本园不组织幼儿参加商业性活动和无安全保障的活动。第三十七条 本园为全面落实安全工作,明确各岗位人员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意识,每学期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负责各班一日活动安全工作的管理,保证安全工作质量,将安全细化于一日活动各环节中,密切关注幼儿。重视户外活动、午餐点心、离园等环节的安全指导与检查工作,谨防幼儿走失、冒领、烫伤等安全事故发生。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幼儿,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第三十八条 本园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严格执行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
18、健工作,贯彻预防为主、保教结合的工作方针,为集体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保证儿童的身心健康。 5 第三十九条 本园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阳光充足。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为儿童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园内设有禁烟标记,严禁吸烟。第四十条 本园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园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第四十一条 本园食堂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
19、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我园严格执行食堂“6T”管理制,督促食堂人员做好师幼的饮食服务保障工作,把我园食堂打造成“规范化”与“人文化”兼备的苏州“A 级示范”食堂。本园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 ”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制订儿童膳食计划,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食物品种多样化且合理搭配。本园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 12 次集中饮水,13 岁儿童饮水量 5
20、0100 毫升/次,36 岁儿童饮水量 100150 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第四十二条 本园制订与幼儿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充分利用阳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让幼儿参加户外活动和锻炼,保证幼儿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 2 小时,提高他们对外界气候变化的适应能力,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第四十三条 本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档案。新生入园前必须在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入园。本园按规定每年“六一”体检一次,项目包括:测量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血常规。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进行分析、评价。体检后及时向家
21、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在园工作人员每年进行 1 次健康检查。第四十四条 本园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 1 次并记录,为幼儿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本园配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本园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器械,对环境及物品定期进行消毒。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每季度对保教人员开展1 次健康讲座,每学期举办 1 次家长讲座,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良好生活习惯养成、儿童健康状况等健康教育效果。第八章
22、幼儿园与家庭、社区第四十五条 本园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幼儿园、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本园根据保育教育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辅导员。本园开展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社会实践活动。第四十六条 本园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幼儿园管理、参与保育教育工作、沟通幼儿园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幼儿安全健康、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化解家园矛盾等工作。本园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本园发展规划及其进展、保育教育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6 第四十七条 本园通过家长学校、
23、家长沙龙、亲子活动、家庭访问、网络论坛活动等平台,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形成家园教育合力。本园发挥家长专业和职业优势,协助幼儿园组织实践活动,开展各类家长助教活动和家长志愿者活动。第四十八条 本园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教育服务区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本园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并组织教职工开展志愿者活动服务社区。本园设立早教活动室,由专职教师负责对 3 周岁以下散居儿童开展亲子活动。第四十九条 本园依靠 杨舍镇人民政府 、社区、派出所共同开展幼儿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建设平安文明校园。第五十条 本园开展
24、园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园水平。第九章 幼儿园资产第五十一条 本园开办资金为人民币 7000 万元。本园为 财政补助 事业单位,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等。第五十二条 本园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园对侵占园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幼儿园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对幼儿园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第五十三条 本园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本园向教职工和幼儿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保育教育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
25、幼儿园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本园重视课程游戏化的建设,积极为幼儿创设联合游戏环境、设施。为幼儿游戏活动提供切实保障。第五十四条 本园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幼儿园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第十章 附则第五十五条 本园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幼儿园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经本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园务委员会通过,并经张家港市教育局核准生效。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园务委员会或 1/3 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园务委员会通过,报张家港市教育局核准生效。第五十九条 【章程解释】 本章程由园务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