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周口市财政局选取会计师事务所(周口市财政局选取会计师事务所( PPP 财务咨询顾问)、律师事务所财务咨询顾问)、律师事务所( PPP 法律咨询顾问)服务入围项目法律咨询顾问)服务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周口市财政局选取会计师事务所(PPP 财务咨询顾问)、律师事务所(PPP 法律咨询顾问)服务入围项目采购编号:周交政【2018】562 号采 购 人:周口市财政局 采购代理人: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二一八年九月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3第三章 磋商办法 .1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9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周口市财政局
2、选取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服务入围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1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周口市财政局选取会计师事务所(PPP 财务咨询顾问)、律师事务所(PPP法律咨询顾问)服务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周口市财政局选取会计师事务所(PPP 财务咨询顾问)、律师事务所(PPP 法律咨询顾问)服务入围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采购人为周口市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项目名称:周口市财政局选取会计师事务所(PPP 财务咨询顾问)、律师事务所(PPP 法律咨询顾问)2.2 采购编号:
3、周交政【2018】562 号2.3 采购内容:为保证周口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河南省的相关法律、政策要求实施,本次采购项目拟确定 3 家律师事务所及 3 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周口市提供 PPP 专业法律及财务顾问咨询服务机构。2.4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和河南省有关 PPP 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要求2.5 服务周期:两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4 个月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第一标段:律师事务所服务入围 3 家第二标段:会计事务所服务入围 3 家2.7 各标段预算:综合折扣不高于 99%;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4、3.2 第一标段:供应商符合律师法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 PPP 推介专家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并受邀参加财政部门 PPP 管理中心组织的 PPP 项目评审经历 5 次以上;周口市财政局选取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服务入围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2第二标段:供应商须为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颁发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有固定工作场所,且至投标截止日单位成立/设立时间在 10 年(含 10 年)以上;近三年来(2015 年至今)供应商或其核心骨干未受到过省级(含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惩戒或处罚;3.3 供应
5、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含信用中国省市子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用资格后审;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4. 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4.1 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间:2018 年 9 月 19 日 2018 年 9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5:3017:30(北京时间); 4.2 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地点: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市行政中心西楼一楼政府采购窗
6、口 4.3 磋商文件售价:免费。5.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 年 9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整地点: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市行政中心西楼 408 开标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周口市财政局联系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太昊路 266 号联 系 人:王子亮联系电话:0394-8521977 代理机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市行政中心西楼联 系 人:张先生电 话:
7、0394-8106517周口市财政局选取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服务入围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 采购人招 标 人:周口市财政局联系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太昊路 266 号联 系 人:王子亮联系电话:039485219772 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市行政中心西楼联 系 人:张先生电 话:0394-81065173 项目名称周口市财政局选取会计师事务所(PPP 财务咨询顾问)、律师事务所(PPP 法律咨询顾问)服务4 项目地点 周口市或委托方指定地点5 出资比例
8、 100%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7 采购范围第一标段:律师事务所服务入围第二标段:会计事务所服务入围8 服务周期 两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4 个月 9 服务要求 符合国家和河南省有关 PPP 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周口市财政局选取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服务入围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410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其他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 第一标段:供应商符合律师法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 PPP 推介专家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并受邀参加财政部门 PPP 管理中心组织的 PPP 项目评审经历 5
9、次以上;第二标段:供应商须为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颁发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有固定工作场所,且至投标截止日单位成立/ 设立时间在 10 年(含 10 年)以上;项目负责人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 PPP 推介专家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需提供网页截图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邀参加财政部门PPP 管理中心组织的 PPP 项目评审经历 5 次以上( 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近三年来(2015 年至今)供应商或其核心骨干未受到过省级(含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惩戒或处罚;3 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含信用中国省市子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
10、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用资格后审;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2 踏勘现场 不组织13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4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按法定时间要求15 分包 不允许周口市财政局选取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服务入围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516 偏离 不允许17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18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按法定时间要求1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9 月 29
11、 日 10 时 10 分(北京时间)20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1 投标有效期 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 60 日历天22 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形式:供应商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元)第二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元)递交方式: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西城支行保证金账号:中原银行:411602010170003001006895 行号:313508000025网 址:http:/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年 月 日下午17:00
12、时(以到账时间为准)转账时须备注:投标人姓名+周口财政局入围项目 标段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响应的,则按废标处理周口市财政局选取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服务入围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62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24 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要求处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5 响应文件份数 一正两副,电子档(U 盘)一份26 装订要求 采用左侧胶装形式,不得使用活页式;27 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第 标段响应文件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电话: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28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市行政中心
13、西楼 408 开标室29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30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地点: 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31 磋商程序 现场抽签决定各供应商的磋商次序32 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由业主代表 1 人及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 2 人组成;磋商专家确定方式:在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3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否,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4 名入围候选供应商35 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周口市财政局选取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服务入围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
14、件 7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磋商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8一、总 则1、项目综合说明除供应商须知表外。1.1 现场情况:具备条件。1.2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1.3 本项目两标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已办理磋商申请手续,现通过竞争性磋商
15、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1.4 以国家、地方和本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依据。2、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表。3、合格的供应商。3.1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资质,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2 提供有关证明供应商法律地位的证件。4、磋商费用41 供应商应承担其购买磋商文件及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组成5.1 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包括前目录中的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规定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答疑记录。5.2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瑕疵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后 3 日内提出并书面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由此引起的
16、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6、磋商文件的澄清6.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日前提出(同时书面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6.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 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7、磋商文件的修改7.1 采购人可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获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 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