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营口市2012-2020年人才发展规划、营口市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和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人才立市战略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人才观念和责任意识,调动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做好人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人才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推动人才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为加速营口的率先崛起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总体要求是:(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打造“458”产业集群,促进各类人才智力向全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关键领域集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人才使用效能,推动人才工作更加紧密、更加有力地服务于全市发展大局,不断提升人才工作对推动率先崛起的贡献度。(二)坚持全面深入,突出重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系统评估各项人才工作,以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各类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培养为重点,以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