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2017年生态造林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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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兰陵县 2017年生态造林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CSZFCG-2018-026招标单位:兰陵县林业局 代理单位:山东汇鑫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八年一月第 2 页 共 56 页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24第四章 项目说明、要求-29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1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34第七章 附件-35第 3 页 共 56 页第一章 招标公告兰陵县 2017年生态造林工程公开招标公告一、采购人:兰陵县林业局联系地址:临沂市兰陵县塔山路 4号联 系 人:张局长 联系方式:13953923767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汇鑫建安工程项

2、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天津路与孝河路交汇处三立大厦六楼 联系人:卞工,联系电话:15866921606三、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1项目名称:兰陵县 2017年生态造林工程2项目编号: CSZFCG-2018-0263计划编号:ny2018003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 兰陵县 2017年生态造林工程,采购预算 321206.00元,不分标段,具体内容及工程量详见采购文件。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等有关内容,具有建设行

3、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第 4 页 共 56 页4、投标人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办理诚信入库并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成功;5、外省企业须通过山东省诚信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基本信息;6、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信用中国”系统无失信、违法等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1、地点: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2、时间:2018 年 1月 30日至 2018年 2月 5日,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6:30),过时不予受理(节假日除外)3、方式:递交合格的报名材料

4、后购买。售价:¥300 元/份。4、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及企业开户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原件留存、报名时需出示身份证);(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5)投标人本项目网络报名登记回执单(原件)。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用户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企业诚信库认证,登录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报名不成功者不具备投标资格。网址

5、http:/ 5 页 共 56 页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胶装成册一式叁份,并在封面上注明“兰陵县 2017年生态造林工程”字样。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18 年 2月 27日 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兰陵县政务大厅三楼第二开标室) 九、本项目联系人:卞工 联系电话:15866921606 十、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汇款方式:投标单位必须从本公司基本户汇款,金额 5000.00元,汇款时在附言处附本项目交易登记(18CG0026)及项目名称;开标前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款底单到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管理办公室办理投标保证金收

6、据,无投标保证金收据拒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兰陵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账号:818880101421000417开户行:临商银行兰陵支行电话:0539-5530290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临沂市政府采购网(http:/)、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6 页 共 56 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适用法律及范围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本次招标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2.定义2.1“招标人”系指兰陵县林业局。

7、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汇鑫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的法人单位。2.4“评标委员会”系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2.5“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2.6本招标文件中的 “甲方”系指本项目的招标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中标人。2.7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人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2.8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 1月 1日至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

8、 1月 1日至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3.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3.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第 7 页 共 56 页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3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合格的投标人5.1投标人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

9、的相关要求。5.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5.3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5.4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5.5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5.6合格的投标人将具有参加被评审的资格。6.投标有效期6.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6.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3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

10、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4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6.5本须知第 7条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7.投标保证金第 8 页 共 56 页7.1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报价保证金的供应商的报价。7.2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报价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有效。7.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 元,大写:伍仟元整。7.4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兰陵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账号:818880101421000417开户行:临商

11、银行兰陵支行开户行;汇款方式:投标公司基本户汇款,汇款时在附言处附项目交易登记(18CG0026)及项目名称;开标前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款底单到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管理办公室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据,无投标保证金收据拒收投标文件。7.5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由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直接交纳给招标人;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的 10%。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报价保证金,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临沂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1)供应商无故不参加报价或报价截止时间之后至报价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报价文件;(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4)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第 9 页 共 56 页(6)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8)供应商有第(2)至(6)项情形之一的,成交结果无效。7.7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报价保

13、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临沂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基础资料提供8.1投标人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8.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或影响竞争的其他不当条款的,请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日前(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以有效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及时给予答复。招标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 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竞争的不当条款。第 10 页 共 5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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