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厦门市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二 0 一一年十一月)- 3 -厦门市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预案体系2.2 市应急救援工作机构与职责2.2.2 市现场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3.预防预警3.1 行车事故信息报告与管理3.2 行车事故预防预警系统4.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4.1.2级以下应急响应4.2 信息共享和处理4.3 通信4.4 指挥和协调4.5 紧急处置4.6 救护和医疗- 4 -4.7 应急人员的防护4.8 群众的安全防护4.9 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4.10 突发事件
2、的调查处理及损失评估4.11 信息发布4.12 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理5.2 保价保险5.3 铁路行车事故应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6.保障措施6.1 通信保障6.2 救援装备和应急队伍保障6.3 交通运输保障6.4 医疗卫生保障6.5 治安保障6.6 物资保障6.7 资金保障7.宣传、培训和演习7.1 宣传教育7.2 培训7.3 演练- 5 -8.附则8.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8.2 预案管理与更新8.3 奖励与责任追究8.5 预案实施时间8.4 制定与解释部门- 6 -1.总则1.1 编制目的预防和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及时有
3、效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福建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及厦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处置厦门市行政区域内铁路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行车事故,即造成 10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 10 人以上生命安全,或50 人以上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 5000 万元以上,或需紧急转移人员超过 5 万人以上,或铁路中断行车 24 小时以上的事故适用本预案。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
4、地减少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分工负责。在省政府、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直有关部门和南昌铁路局驻厦门各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 7 -的规定,共同做好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3)及时恢复。分秒必争,快速抢通线路,尽快恢复通车和运输秩序。(4)预防为主。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行车事故防范水平;不断完善铁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预案体系本应急预案与南昌铁路局驻厦门各办事机构其他相关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各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等相配套,构成厦门市铁路突发公共事件应
5、急预案体系。2.2 市应急救援工作机构与职责2.2.1 市处置铁路行车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铁路行车事故发生后,根据铁路行车事故的响应级别,市政府成立市处置铁路行车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现场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秘书长(或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南昌铁路局厦门车站站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南昌铁路局驻厦各机构、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外办、市台办、市安监局、事发地区政府、市政府新闻办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 8 -市现场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南昌
6、铁路局厦门车站,由站长兼任主任,并负责市现场救援指挥部日常工作。市现场救援指挥部可视情况设立事故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治安保卫组、应急协调组等若干个专门小组,由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2.2.2 市现场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1)在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具体负责处置级以上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现场的群众疏散安置、社会救援力量支援等方面的现场指挥和后勤保障工作。(2)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3)及时向省政府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4)需要扩大应急时,按规定向省政府请求扩大应急。市现场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南昌铁路局各驻厦机构。接到铁路行车事故报告后
7、,按照南昌铁路局相关预案的规定,及时向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故情况,并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根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向市政府提出具体支援建议等。(2)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市现场救援指挥部的要求,负责通知市现场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事发地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进行旅客的疏散,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协调工作。- 9 -(3)市卫生局。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负责协调事故伤员的医疗救护和事故现场的有关疾病控制工作。(4)市政府新闻办。按照相关应急预案,配合省政府新闻办做好铁路行车事故及我市应急处置情况的信息发布工作。(5)市公安
8、局、南昌铁路局厦门铁路公安处。按照相关应急预案, 负责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铁路、破坏铁路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区域安全撤离;依法对事发地区道路交通实施交通管制;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火车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工作,负责消防力量、资源的统一调配。(6)市外办。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负责协助处理旅客列车造成外籍和港澳人员伤亡的行车事故。(7)市台办。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负责协助处理旅客列车造成台湾同胞伤亡的行车事故。(8)市安监局。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参与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工作。(9)事发地区政府。接到行车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启动本级政府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对事故现场进行先期处置,
9、负责事故现场群众疏散安置、社会救援力量支援、后勤保障、医疗救护和社会治安秩序等方面工作,并及时向市现场救援指挥部报告先期处置工作情况。在应急恢复阶段,配合铁路部门做好行车事故的现场清理、善后处理工作。3.预防预警- 10 -3.1 行车事故信息报告与管理南昌铁路局厦门车站按照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制订本部门行车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当构成级以上应急条件的铁路行车事故发生后,南昌铁路局厦门车站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 应立即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 30 分钟。市政府总值班接到铁路行车事故报告后,按照规定迅速报告市政府和办公厅领导。3.2 行车事故预防预警系统根据铁路行车
10、事故特点和规律,适应提高科技保障安全能力的需要,铁路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投入,研制开发和引进先进的安全技术装备,进一步整合和完善铁路现有各项安全检查监控技术装备;依托现代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构建完整的铁路行车安全监控信息网络,实现各类安全监测信息的自动收集与集成;逐步建立防止各类铁路行车事故的安全监控系统、事故救援指挥系统和铁路行车安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在此基础上,逐步建成集监测、控制、管理和救援于一体的高度信息化的铁路行车安全预防预警体系。4.应急响应铁路行车事故的应急响应是在省政府领导下,由南昌铁路局及其驻厦机构、市政府及其事发地区人民政府、铁路运输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的救援行动。由自然灾
11、害引发的行车事故或在行车事故中涉及或衍生其它突发事件,在启动本预案时,由南昌铁- 11 -路局驻厦各机构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4.1 分级响应按铁路行车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级。当达本预案应急条件时,应启动本预案。4.1.1、级应急响应(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级应急响应: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 30 人以上生命安全,或 100 人以上中毒(重伤)的铁路行车事故。直接 经济损 失超过 1 亿元的铁路行车事故。铁 路沿线 需要紧急 转移 10 万人以上的铁路行车事故。铁 路干线 遭受破坏,造成行 车中断, 经抢修在 48 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国 务院决定需要启动级应急响应的其他铁路行车事故。(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级应急响应:造成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 10 人以上、30 人下生命安全,或 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中毒(重伤)的铁路行车事故。直接 经济损 失为 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的铁路行车事故。铁 路沿线 群众需要 紧急转移 5 万人以上、10 万人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