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标本采集及准备相关规定1. 医生下达医嘱, 白班主管班护士准备试管,认真核对。2. 责任护士负责通知次日抽血化验检查患者的宣教告知及注意事项。3. 贴试管及核对试管时必须严格按照三查九对进行,尤其是对试管的种类及有效期。4. 小夜班下的医嘱由本班护士负责准备试管,宣教告知,大夜班再次查对。5. 大夜班下的医嘱由本人准备试管,宣教告知,抽血前再次核对医嘱,必要时与医生再次核对。6. 抽血时严格执行操作查对制度。7. 大夜班结合自己的班次情况,可以在五点钟开始进行抽血,不要等到交接到下一班次,尽量在患者饮食前进行。8. 大夜班必须参与所有血液的留取完毕后方可离开。9. 所有抽血化验,抽血前必须再次核对医嘱。无误后方可抽血。10. 留取血标本时有晃动抗凝要求的及时摇晃,抽取血标本前晃动试管使抗凝剂均匀附着管壁。11. 抽取完血液标本时必须在交接本上登记清楚,与化验室做好交接。12. 早晨抽血如果遇到疑难不好抽的患者,未抽足血量的、血凝的等异常要告知患者家长。与家长和医生沟通后,与下一班护士做好交接,共同处理妥善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