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 “双分录”会计核算概述 【摘要】财政部修订的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由原来只对固定资产采用“双分录”核算,增加了存货、预收账款等八个科目的“双分录”核算,对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简述“双分录”会计核算方法及意义,并通过具体实例详解“双分录”账务处理。为适应公共财政改革和行政单位预算管理改革的需要,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财政部修订发布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从2014年月日起施行。新制度同原制度相比,基本适应了当前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的要求,其中一大特点是扩大了“双分录”核算方法的应用范围。本文结合行政单位的具体业务来阐述“双分录”的意义及会计账务处理。一、行政单位“双分录”会计核算方法行政单位“双分录”会计核算方法是对行政单位发生的资产、负债等会计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对收入、支出等会计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如果一笔业务同时存在收入、支出和非货币资产或负债变化的,则采用“双分录”分别进行核算。通过“双分录”会计核算既能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又能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