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毕业论文 ( 2010届) 浙江省私募基金欺诈行为及其防范研究 所在学院 专业班级 金融学 学生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职称 完成日期 年 月 I 摘 要 在我国资本市场不断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浙江省的私募基金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但各种欺诈行为时有发生。欺诈行 为与金融市场法律制度的缺陷、监督管理力度的不足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完善等都有关系。欺诈行为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重危害私募基金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阻碍私募基金正常发展。本文以近几年在浙江省内发生的私募基金欺诈案例为基础,分析了欺诈行为的类型,包括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虚假陈述四种,归纳了欺诈行为的特征和产生的原因,文
2、章还揭示了浙江私募基金市场存在的缺陷,针对私募基金欺诈行为本身的特征,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即完善私募基金法律法规体系与行政监管体系,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公司内部治理,建立风 险控制体系等。 关键词: 私募基金;欺诈行为;风险防范II Abstrac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Chinas capital market continuously deepen reform,the private equity fund industry have developed rapidly in Zhejiang province,but varity of fraud hap
3、pened occasionally. Fraud have a relation with the defects in the laws of finance market, insufficient supervision and the imperfect of the social credit system. This paper is based on the private equity fund fraud cases where happened in Zhejiang province in recent years, analyzed the type of fraud
4、 behavior,including insider trading, market manipulation, fraud customers, false statement,summarized the phenomenon of these fraud and concluded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causes of it. At the end of the paper,it reveal the defects of private equity fund market,and for private equity fund fraud it
5、self, the author puts forward some preventive measures, including complete the legal system and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system, push forward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 guide the internal management, establish the risk control system. Keywords: Private equity funds; Fraud; Risk prevention目 录 1 浙江
6、省私募基金欺诈行为的表现形式 .1 1.1 私募基金内幕交易 . 1 1.1.1 浙江私募基金内幕交易的表现 . 1 1.1.2 坤元创投内幕交易的 案例分析 . 1 1.1.3 内幕交易的危害 . 2 1.2 私募基金操纵市场 . 2 1.2.1 私募基金操纵市场的非法行为 . 2 1.2.2 操纵市场的案例分析 . 3 1.2.3 操纵市场的危害 . 3 1.3 私募基金欺诈客户 . 4 1.3.1 红鼎创投欺诈客户的案例分析 . 4 1.3.2 私募基金欺诈客户的危害 . 5 1.4 私募基金虚假陈述 . 5 2 浙江省私募基金欺诈行为的风险特性 .6 2.1 私募基金欺诈行 为的数量大
7、 . 6 2.2 欺诈发生的隐蔽性 . 6 2.3 私募基金欺诈行为的趋利性 . 7 2.4 私募基金欺诈行为的动态性 . 7 3 私募基金欺诈行为产生的原因 .9 3.1 法律环境不健全,合同契约不规范 . 9 3.2 社会信用环境差,承诺保底行为普遍 . 9 3.3 缺乏有效合理的监管机制,资金来源多为非法 . 9 3.4 管理者滥用资源优势 . 10 3.5 投资者缺乏保护机制 . 10 4 私募基金欺诈行为防范对策研究 .11 4.1 完善私募基金法律法规体系 . 11 4.1.1 提高私募基金在发起资格和投资资格上的限定 . 11 4.1.2 严格销售渠道和销售方式 . 11 4.2
8、 完善行政监管体系 . 12 4.3 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 12 4.4 引导公司内部治理,完善保证金制度 . 13 4.5 建立风险控制体系 . 13 4.5.1 完善基金评级体系 . 13 4.5.2 实行私募基金托管制度,避免关联交易 . 14 4.5.3 定期信息披露 . 14 结 论 .16 参考文 献 .17 致 谢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1 随着我国金融业规模的壮大,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和发展,私募基金行业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浙江省私募基金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但是 2004年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只承认了公募基金的合法地位 , 对于私募基金的含义、资金来源、
9、组织方式、运作模式等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这就使私募基金在运作过程中产 生了各种问题,其中欺诈问题尤为突出。私募基金欺诈行为主要包括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虚假陈述等,这些行为都在浙江私募基金在的发展过程中发生过,且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因此,研究浙江省私募基金欺诈行的类型、特征及产生原因对于私募基金行业走上阳光化发展道路具有重要的指导借鉴意义。 1 浙江省私募基金欺诈行为的表现形式 1.1 私募基金内幕交易 1.1.1 浙江私募基金内幕交易的表现 私募基金内幕交易是指在私募基金的发行和交易过程中,与私募基金交易有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地利用掌握的内幕信息进行私募基金买卖以获 取不正当的经济利
10、益或避免损失,或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非法获利或避免损失的行为。浙江省私募基金内幕交易主要表现在: 通过各种关系拿到 某些企业的内幕消息,抓到了 上市前的投资机会 , 他们知道证监会已经开始要审核,知道上市的时间表, 然后 通过各种关系、各种各样的运作拿到上市前这些公司的投资额度,然后把额度加价卖给别人 或者上市成功集资后再分成。 2007 年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1(以下 简称“浙江步森”) 涉嫌 “ PE 腐败门 ” 就是其中一例。 1.1.2 坤元创投内幕交易的 案例分析 2007 年 10 月 19 日,张松 2、曹国熊 3各出资 2000 万元成立浙江坤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
11、称“坤元创投”)。同年 12 月 14 日 ,步森集团 以 低于其每股净资产 的价格 将其持有的浙江步 森 3%的股份转让给坤元创投, 而坤元创投股1步森集团 , 创建于 1985 年, 集团总部位于 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 , 是一家集服装、建材、房地产、流通贸易于一体的大型民营股份制企业 。 2张松, 1973 年出生,浙江黄岩人,台州天立照明 电器有限公司(台州天立)总经理。 3曹国熊, 1973 年出生,浙江绍兴人,浙江坤元总裁、浙江普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 。 2 东张松的股份的真正持有人是浙江步森的幕后控制人章晓洪 4。在 2010 年 1 月27 日, 坤元创投的同系公司江浩坤元 仅以
12、900 万就收购 了中国服装网( ) 20%股权 。据中国服装网发布的数据 ,中国服装网 2009 年公司营业 已 收入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 , 预计未来 2012 到 2015 年,公司收入每年将达到 0.8.亿 -1 亿元,利润率在 35%-40%之间。 江浩坤元 通过各种关系拿到浙江步森在中小板 上市前的投资机会 低价入股 。 从案例中可以看出,江浩坤元以较低的价格进入即将上市的中国服装网,这种情况的发生跟中国服装网的 产权主体缺 失和 委托代理链条较长 有关。 内幕交易 因其一些特质导致它不容易被发现,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不像公募基金那么公开透明,而且 投资者 们 通常只关注二级市
13、场的价格波动及公司盈利能力、利润的真实性 ,而很少关注上市前的变动 。 1.1.3 内幕交易的危害 坤元创投低价入股 中国服装网 ,这是典型的内幕交易行为,严重违背了 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要使 私募基金有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公正的市场秩序,就必须对内幕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 内幕交易还会使投资者的投资成本和投资风险普遍增加,投资者将失去对市场公正性的信心,这对于私募基金走上阳光化的发展道路是一个巨大的阻碍。同时,投资者们通过减少交易的方法来防范内幕交易风险,无疑是降低了整个私募基金交易市场的资本收益率和经济效益。 1.2 私募基金操纵市场 1.2.1 私募基金操纵市场的非法行为 操纵
14、市场是指单位或个人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其在资金、信息等方面的优势或者滥用职权影响证券价格或证券交易量,诱 导或迫使其他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投资决定的行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造市”行为 ( 纪荣涛 , 2003) 。操纵市场是一种严重影响证券市场交易的行为,其通过扭曲市场价格形式体制来达到个别投资者攫取利益的目的,为各国证券市场法规所禁止(刘艳军 , 2007)。浙江作为风险投资的摇篮,私募基金之间的竞4章晓洪, 1973 年出生,浙江黄岩人, 曾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 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省 省 直律师协会 常务理事。 3 争可谓十分激
15、烈。所以往往一些私募基金为了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率就会采取非法措施,操纵市场就是最平常的一种。由于私募基金相对于公募基金其监管环境比较宽松而且对外信息披露的要求不高,这就为他们的经营走向灰色地带提供了一个 安全的环境。私募基金不像公募基金那么正规,对于市场情况的变动反应非常迅速,他们像打游击战般,先找到目标再通过大量资金在短时间内快速拉升股价,制造多头的假象,使投资者 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投资决定 。此外,私募基金操纵市场的手法还有虚买虚卖、相对委托、连续交易、联合操纵、散布谣言、提供不实资料等。 1.2.2 操纵市场的案例分析 2009 年出现了不少 私募基金以高价收购和明星同名的账户
16、的现象,这与同年 10 月底 在 浙江东方公布的三季报中,内地资深影视明星徐帆、邓婕的名字 作为两大流通股股东 赫然在列 有密切关系。 投资 者 以为有明星作为浙江东方的股东便 热捧 该 股票 ,结果 11 月 5 日 浙江东方 因股价异动被停牌。 私募基金却抓住了这个方法,利用了股民喜欢跟风,追逐名人的特点,公开征集与名人同名同姓的股票账户,并声称给予租金。私募基金通过操纵这些所谓“名人”的账户来,引导投资者进行投资,最终达到炒作和提升股价的目的。 浙江私募基金之间的竞争可谓十分激烈,操纵市场便是私募基金为了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所采取的非法措施中最平常的一种。案例中不法私募基金通过效仿浙江东方
17、的做法,操纵“名人”账户,引导投资者投资,而且私募基金通过操纵账户还可以获得虚 买虚卖、相对委托、连续交易、联合操纵等效果。 1.2.3 操纵市场的危害 操纵市场的行为 损害投资大众 特别是 中小散户的合法利益 ,如案例中获利的是掌握了“名人”账户的私募基金,提升股价造成虚高,而股价炒作的最终受害者还是中小散户的利益。 操纵者利用 了这种 优势 和关系 联合操纵或连续买卖,造成 市场 活跃的虚象,而资金、信息等方面处于劣势的中小投资者,只能处于被动地位 ,因此当私募基金操纵“名人”账户加减仓时,必然会造成中小散户投资者做出相应的投资行为。私募 操纵者谋取的暴利正是以牺牲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前提
18、的 。 这种 行为是对投资 者 合法权益的侵害,对其财产的变相榨取。 操纵市场会导致一种 虚假的供求关系,扭曲 证券市场 正常 的 价格,造成资4 金的异常流动。 私募基金通常操纵的对象 证券作为一种金融商品进入市场,实际上是虚拟资本。 证券 价格是发行公司赢利情况及资本利率的集中体现, 因此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操纵行为利用了市场调节证券价格的原理,通过 各种 手段人为影响市场供求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资金流向 了私募操纵者手中,给他们带来了暴利 。 操纵市场的行为 破坏 了 证券市场 的 秩序, 阻碍 社会经济的发展 , 危害国家金融体系 。私募基金的这种 行为 会 破坏市场运行机制、损害市场
19、 声誉,进而导致证券市场对社会资源合理配置、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高经济效益等功能 的丧失或彻底崩溃, 程度继续加深 甚至有可能引发国家经济危机。 1.3 私募基金欺诈客户 1.3.1 红鼎创投欺诈客户的案例分析 私募基金欺诈客户是指私募基金经营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其职责义务时故意诱骗投资者,挪用投资者资金用于私人用途或在合同约定期到限是没有将资金打入投资者账户等行为。 欺诈客户多发生于公司与其客户之间,因此多为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 此外,私募基金欺诈客户的形式还包括违背指令、混合操作、不当劝诱、过量交易等。 2009 年 5 月 5 日,浙江首个由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民营创投公司红鼎创投董事长刘
20、晓人因无法偿还投资者高达 1.97 亿 的资金而向警方自首。 红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红鼎创投)是 刘晓人联合另外 5 位自然人 于 2006 年 7 月15 日成立 的,主要投资方向是互联网领域。然而事实上, 除了公司成立时几个股东凑起来的 3000 万股本金之外,后续项目的投资资本大多数是以刘晓人或者公司的名义在民间高息借贷而来。 这些借来的钱以私募资金的名义通过刘晓人的手,投向互联网行业,最终由于 国内互联网 行业 回报周期过长 和外界经济环境的变化导致资金链的断裂,导致无法 偿还 上千受害者估计有 6 至 8 亿元 的 民间集资的实际金额 。如此众多的受害者和庞大的金额,使红鼎
21、创投背上了涉嫌欺诈的罪名, 案号:( 2010)杭西执民字第 1744 号 。 这几年浙江的私募市场飞速发展,许多没有投资经验的人迫切想分一杯羹而盲目的进入私募市场,但他们 只看到创投资本通过投资参股的公司上市来实现股权的完美退出, 却 不知 道 大多数参股公司很难达到上市的门槛,能够保住投资的本金就很不错。 这种错误的观念,使浙江 民营资本纷纷涌入创投行业 ,把创投业当成了发放高息贷款和民间集资的场所 ,这也是红鼎创投拥有上千债5 权人的来由之一。 像 很多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的私募基金一样,红鼎创投在进行投资时 没有董事会制约,没有任何投资决策程序 甚至没有风险控制 可言 ,表面上他们设
22、立的基金符合基金人数的上限, 但在 这些符合人数的 显性投资人背后 还 有一连串的隐 性 投资 人,隐性投资人往往 不知道 该基金是否 规范运作 ,也不知道 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 1.3.2 私募基金欺诈客户的危害 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是证券市场,因此这种欺诈客户的行为正是违反了证券市场运行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破坏了私募市场的制度。红鼎创投无法偿还 上千受害者估计有 6 至 8 亿元 的 民间集资 已经 使得投资者的 财产和投资信心遭到损失,使欺诈的主体获得非法利益,这种行为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 欺诈客户的行为严重制约了私募基金市场的良性发展,投资者遭受欺诈后对整个私募投资体系产生质疑
23、,这种负面社会舆论的积累会对私募市场产生很大影响,目前浙江省正在争取私募基金阳光化,使私募基金摆脱建立前期的不规范、不合法印象,逐步走向带动浙江经济发展的职能化道路,因此治理私募欺诈客户行为同其他欺诈行为一样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1.4 私募基金虚假陈述 此外,在浙江私募基金中,盛行的年终承诺收益率在 10%,有的甚至超过15%,大大超过 了银行利率。这些收益保底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近乎非法集资,在这种模式下投资者是“旱涝保收”,而基金管理人将面临过高的风险。在保底合约驱动下,基金管理人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往往倾向于搏击风险,最终导致投资者风险过大和保底收益的名不副实。而且投资者与基金管
24、理人签订的保底收益合约多位私约,不具有法律效应,因此投资者在遭受巨大损失时往往无法得到法律保护。保底收益模式具有的强外部性,容易影响资本市场,造成异常波动。 6 2 浙江省私募基金欺诈行为的风险特性 2.1 私募基金欺诈行为的数量大 由于沿海地区经济繁荣, 对外开放程度高,资本流动量大,信息发达,且存在许多潜在的投资对象,因此众多私募基金在此落地生根,浙江省也成为了私募基金广为驻扎的地区之一。 2008 年 5 月在浙江省注册的各类专业投资公司已有 8508 家,其中 2005 年后注册资本在 2000 万元以上的投资公司 有 1259 家 5。截至 2010 年,浙江省以 “创业投资 ”、
25、“创业风险投资 ”, “风险投资 ”为名注册的企业共 104 家 6。 这些创业投资企业中,一部分以基金方式通过委托专业管理公司进行创业投资业务,一部分以公司自身为主体进行创业投资运作。 (余清阳;李小忠, 2010) 如此众多 的“地下基金”无疑成为了欺诈行为发生的温床,正由于基数的庞大,使得欺诈行为在数量上具有普遍性 。 2.2 欺诈发生的隐蔽性 浙江省私募基金欺诈行为的发生往往较为隐蔽,如浙江步森的内幕交易就是一例。一些投资者不具备基本的投资知识和投资技能且法律意识非常薄弱,只通过亲戚朋友的吹捧介绍就盲目的选择了信用不佳或业绩不良的私募基金进行投资,信息口口相传的模式很容易让一些基金管理人有机可乘,利用虚假信息或其他手段进行欺诈,而由于法律意识的缺乏使得被欺诈的投资者不懂得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许多欺诈在犯罪者得逞之 后都不了了之。当然这与浙江省省法律监管体系的不完善也有很大关系,不法分子利用私募基金不受监管的漏洞,依仗法律对欺诈行为惩治力度不强的规定欺骗投资者。欺诈的隐蔽性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私募基金的“地下性”,他们游离在法律之外,而真正走到阳光下来的私募基金寥寥无几,投资者的利益没有法律保障,管理人依靠欺诈获利,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5 数据来源:内蒙古经济信息网 6 数据来源:浙江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