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关系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两项重要职能,也可统称为政府的社会职能。温家宝总理在论述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时指出,公共服务“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从功能方面可以分为三大类:维护性公共服务,如国家安全、行政管理和国防外交等;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公共服务,如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进行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等;社会性公共服务,如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科技、环保等。公共服务也可以从性质方面分成三大类:监督管理型公共服务,如国家行政管理;纯公共服务,如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环境保护;准公共服务,如发展非义务教育、新闻出版等。 从上述定义来看,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其一,从核心内容看,社会管理主要表现为依法对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和社会生活进行管理、规范、组织和协调,如培育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