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设施管理规定一、码头及其前沿水域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公司管辖,公司有权制止危及码头与船舶靠离安全的行为。二、各装卸队负责作业现场巡视、检查、监督和码头秩序的维护,围油缆班、护卫中队负责码头附近水域的巡视。三、禁止在码头及码头前沿水域进行钓鱼潜水、赶海和捕捞作业,严禁对码头钢桩、墩台海生物进行采捕,未经允许严禁各种船舶在码头周围停靠。四、交通船码头及其港池,未经许可严禁停泊与公司无关的船舶。五、各装卸队要在每条大船离泊后对码头护弦检查一次,主要检查护弦的支撑板、橡胶体有无变形、开裂、损坏。六、码头及前沿(从码头岸壁至码头1米范围)禁止一切人员坐卧、嬉闹及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系解缆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单船安全作业措施,落实船前会要求。七、船舶到港前和离泊后各装卸队要对码头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和试运行,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或上报。作业中,对船舶位置、缆绳松紧、输油臂(皮线软管)、设备、管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八、调度员实施“单船负责制度”,检查现场作业的生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职工是否安全作业,遵章守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