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15 法标” 升级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ZSW18146FG2059广 州 顺 为 招 标 采 购 有 限 公 司2018 年 6 月目 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1-1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2-1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3-1第四部分:合同条款4-1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1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15 法标”升级项目 GZSW18146FG2059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1-1第一部分投 标 邀 请 函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15 法标”升级项目 GZSW18146FG2059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1-2投标邀请函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广
2、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15 法标”升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8146FG2059 (采购计划备案号:440000-201805-146001-0021)二、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15 法标”升级项目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6,272,500.00 四、采购数量:1 项 五、用户需求书及需求: 1、项目内容: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15 法标”升级, 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六、供应商资格: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3、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为准);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
4、档)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15 法标”升级项目 GZSW18146FG2059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1-3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 6月 6日 至 2018年 6月 26日 期间(上午 09:00至 12:00,下午 14:00至 17:00,法定节假日除
5、外,不少于 5个工作日)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 205号恒生大厦 B座 5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1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6月 27日 9时 30分(注:2018 年 6月 27日 9时 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 205号恒生大厦 B座 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十、开标时间:2018 年 6月 27日 9时 30分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中路 205号恒生大厦 B座 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十二、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 2018 年 6月
6、6日 至 2018 年 6月 13日止。十三、联系事项(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小姐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20-83592216电话:020-85110288(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联系人:曹先生传真:020-83595411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 205号 B座501联系电话:020-83592216-822邮编:510010(二)采购人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系人:何先生传真:020-85110193地址:广州市员村一横路 9号联系电话:020-85110288邮编:510655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2018年 6月广东法院综合业
7、务系统“15 法标”升级项目 GZSW18146FG2059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1第二部分用 户 需 求 书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15 法标”升级项目 GZSW18146FG2059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21 项目概述1.1 项目名称和预算项目名称: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15 法标”升级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627.25万元。1.2 服务范围和地点服务范围:广东省各级法院服务地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 9号)1.3 项目背景2002年,为了满足全国法院日益发展的信息化建设需求,定位于审判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指导各级人民法院筹建审判业务管理系统,最高人民法
8、院制定了人民法院信息化技术标准(2002版)(以下简称“02 法标”),规范了审判业务管理系统与司法统计数据交互的标准。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信息化技术标准(2005)版(以下简称“05 法标”),“05 法标”提出了数据中心的概念,也树立了实体化管理的思想,明确了数据交换的地位,扩充了标准范围,涵盖法院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标准,重点描述了审判业务数据结构与代码标准。2009年,为了进一步完善“法标”体系结构,适应业务发展,扩展应用领域,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信息化技术标准(2009 版)(以下简称“09 法标”),重点完善和扩充审判业务应用建设规范,突出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和
9、信息资源综合应用。2016年,全国法院信息化快速发展,新的时期,面临新的问题。为顺应时代步伐,满足新时期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信息化技术标准(2015 版)(以下简称“15 法标”),明确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对现行综合业务系统进行“15 法标”升级改造。1.4 建设目标按照最高人民法院“15 法标”,对现行的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满足广东省各级法院日常业务办理的需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 2018年人民法院数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法办201858 号)下发的人民法院数据管理和服务技术规范(2018)(以下简称“技术规范(2018)”),对现行的数据上报
10、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满足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数据上报和司法统计数据上报的要求。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15 法标”升级项目 GZSW18146FG2059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3运行服务保障与售后服务满足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 2018年运行维护工作的要求。1.5 建设任务本项目是对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进行“15 法标”升级改造,不改变原有系统架构、基础设施以及系统支撑资源。具体建设任务如下:1、基于“15 法标”,对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功能、相关数据表结构进行升级改造,满足广东省各级法院业务需要,满足与最高人民法院推广实施的各应用系统对接要求,满足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接口调
11、用要求。2、基于“技术规范(2018)”,对现行的数据上报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满足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数据上报和司法统计数据上报的要求。3、为广东省各级法院提供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运行服务保障与售后服务,满足现行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 2018年运行维护工作的需要。2 总体技术要求1、系统升级改造过程中沿用现有系统的架构、基础设施、软硬件资源以及系统支撑资源;2、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必须继续重视业务的流程化、规范化,数据的完整性、基准性、鲜活性和权威性原则;3、系统设计必须保证应用系统的扩展性、安全性以及稳定性的要求。3 项目建设需求3.1 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15 法标”升级改造
12、需求3.1.1 审判系统升级改造3.1.1.1收案登记按照“15 法标”要求,提供所有案件类型收立案功能,增加数据项和数据字典,满足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数据上报“技术规范(2018)”的要求。3.1.1.2案件办理按照“15 法标”要求,提供所有案件类型排期、审理、归档功能,增加对应数据项和数据字典,满足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数据上报“技术规范(2018)”的要求。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15 法标”升级项目 GZSW18146FG2059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43.1.1.3涉停偿案件管理案件范围:涉及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中全部案件类型和审判程序案
13、件。3.1.1.3.1 收案立案涉及功能包括收案登记、简易案件登记、诉前保全和缓减免案件登记。1、列表增加“涉停偿”按钮,用于所选择案件被标识为涉停偿案件或取消涉停偿案件标识。“图标”列根据案件是否涉停偿判断是否显示“ ”标识。2、新增或修改 新增:基本信息的第一屏需增加“是否涉停偿”选项,默认为“否”,并允许修改。 修改:基本信息的第一屏需根据案件信息显示“是否涉停偿”选项,并允许修改。3.1.1.3.2 案件审理包括在办案件、中止案件、准结案件。1、列表 增加“涉停偿”按钮,用于所选择案件被标识为涉停偿案件或取消涉停偿案件标识。 “图标”列,根据案件是否涉停偿判断是否显示标识。2、审理 案
14、件基本信息的第一屏需要根据案件信息显示“涉停偿”信息。3.1.1.3.3 案件查询查询条件增加“是否涉停偿”选项,可选值为全部、是、否。3.1.1.3.4 简单查询查询条件增加“是否涉停偿”选项,可选值为全部、是、否。3.1.1.3.5 执行案件接口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所有执行案件也需增加“是否涉停偿”标识,因此与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接口也需增加“是否涉停偿”标识,保证数据同步。3.1.1.3.6 操作日志增加或修改“涉停偿”标识,并需写入操作日志。3.1.1.4管辖案件管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法2015137 号)和“15 法标”要求,
15、修改、完善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中各种管辖案件登记、审理、查询和归档功能。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15 法标”升级项目 GZSW18146FG2059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53.1.1.4.1 管辖案件登记新增或修改功能需求如下:1、列表在“当事人名称”列前增加“诉讼地位”显示列。2、新增当事人信息界面,需增加“诉讼地位”必选项,可选值为“原告”、“被告”。3、修改当事人信息界面,需显示“诉讼地位”必选项的信息,并允许修改选项。3.1.1.4.2 管辖案件审理1、在管辖案件审理页面增加“册数”、“检察院”和“事由”三项显示内容。2、列表在“当事人名称”列前增加“诉讼地位”显示列。3、新增当
16、事人信息界面,需增加“诉讼地位”必选项,可选值为“原告”、“被告”。4、修改当事人信息界面,需显示“诉讼地位”必选项的信息,并允许修改选项。5、当事人信息下面增加裁判文书信息,用于制作管辖案件的裁判文书,操作参照审判案件办理中的裁判文书。3.1.1.4.3 管辖案件查询查询详细信息功能需求如下:1、在管辖案件查询页面增加“册数”、“检察院”和“事由”三项显示内容。2、当事人信息:列表在“当事人名称”列前增加“诉讼地位”显示列。3.1.1.4.4 管辖案件归档1、列表上网裁判文书编辑列表、已结案未归档列表、待接收案件列表、准归档案件列表、驳回归档案件列表、已归档案件列表和归档移交清单列表均需显示“刑事管辖”、“民事管辖”、“行政管辖”和“行政赔偿管辖”案件,归档操作与“民他”案件一致。2、归档 案由和案由综述需取管辖案件的“事由”; 需显示当事人诉讼地位; 原审法院需取管辖案件的“报请法院”; 相关案号需取管辖案件的“涉案案号”; 审判结果需取管辖案件的“结案方式”; 文书信息需取管辖案件的“裁判文书”。3.1.1.5案件信息补录根据“15 法标”要求,分析“15 法标”与现有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差异,补录未结案件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