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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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河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河顺镇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一月I目 录前 言 .11 区域概况及现行规划 实施情况 .21.1 区域概况 .2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32 规划目标 .5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7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7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7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84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94.1 耕地保护 .94.2 基本农田保护 .94.3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104.4 有条件建设区 .115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26 土地整治任务 .137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47.1 土地用途分区 .147.2 建设用地空

2、间管制 .148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169 村土地利用控制 .17II10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810.1 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1810.2 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1810.3 加快建立废弃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和有偿退出机制 .1810.4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1910.5 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1911 附表 .20前 言1前 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 (豫政办2015 41 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实际,林州市人民政府对河顺镇土地利用总体

3、规划(20102020 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河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规划调整基准年为 2014 年,着重对 20152020 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规划调整的范围是河顺镇行政区域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 10557.08 公顷。区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21 区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1 区域概况1.1.1 自然条件河顺镇位于林州市东北部,东与安阳县接壤,西与姚村镇,南与陵阳镇、横水镇相接,北与东岗镇相邻,距林州 15 公里,是林州市北部区域通往安阳市、山西省的交通要道。境内地势北高南低,红旗渠二干渠南北穿其

4、境。周围群山环绕,属浅山丘陵地区,海拔 337-361m,西北高东南低,镇北有天堂山,海拔 784m。属温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主导风向为南风和东风。年最高气温 41,年平均气温 12.7。年平均降雨量 686mm,年最大降雨量 1036mm,多集中在八、九月份。年平均日照时间 2480 小时,历年无霜期 240 天,最大冻土深度为 35cm。境内有铁矿石、白云石、大理石、花岗岩、石灰石、麦饭石等 20 余种普通和稀有矿种,其中白云石含量全国第二,质量高,铁矿石储量 1446.8 万吨,品位在 40-43%之间。粮食以小麦、玉米、大豆为主,棉花、油料作物为辅。林业以经济林和生

5、态林为主。生产的苹果、柿、核桃、花椒等畅销全国。境内有天堂山、黄龙恼、清凉山风景区,有申村冶铁遗址,宋代惠明寺、北宋铸币遗址,崇善寺石塔等景点。1.1.2 社会经济状况全镇总面积 10557.07 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 5.12%。下辖 39 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2014 年,全镇总人口 6.23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1.12 万人,农村人口 5.11 万人。区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32014 年工业总产值达 15.03 亿元,工业增加值完成 3.76 亿元;农业粮食总产量 1.62 万吨,农业总产值 2.57 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 2187 万元。1.1.3 土地利用情况2014

6、年,河顺镇土地总面积 10557.08 公顷,其中农用地 5487.59 公顷、建设用地 1646.00 公顷、其他土地 3423.4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51.98%、15.59%和 32.43%。农用地中,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为 4135.93 公顷、250.23 公顷、429.45 公顷和 671.4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分别为43.5%、 0.75%、10.14% 和 6.98%。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分别为 1386.97 公顷、259.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分别为 13.14%和 0.08%。其他土地中,水域、自然保留地面积分别为

7、 12.5 公顷、3410.9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分别为 0.12%、32.31%。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良好保护。2014 年全镇耕地面积 4135.93 公顷,比上级下达的规划目标 4254.2 公顷少 118.27 公顷,耕地保护率 97.22%。现行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3627.02 公顷,2014 年基本农田面积 3627.67,比现行规划目标多出 0.65 公顷,基本农田得到良好保护。建设用地规模需进一步严格控制。截止 2014 年底,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 1646.00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386.97 公顷,均突破了控制规模(1448.11 公

8、顷和 1265.21 公顷),农村居民点未按预期减少是建设用地突破的主要原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需加快推进。区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4现行规划期内,河顺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 116.25 公顷。2010-2014 年间,完成补充耕地 89.61 公顷,其中通过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 26.78 顷,通过建设用地整理补充耕地 15.02 公顷,通过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 47.79 公顷。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规划实施期间,全镇认真贯彻落实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文件精神,通过严格规划、计划、预审和审批管理,逐步提高建设项目用地门槛,严格执行用地定额标准体系与评估、考核

9、办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以来,全镇单位 GDP 建设用地消耗均有所下降,单位建设用地 GDP、二三产业产值与 2009 年相比均有所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得到显著提高。规划空间布局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根据河顺镇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未来 6 年建设用地刚性需求仍将持续增长,空间受限问题可能突出。为适应河顺镇新的形势发展需求、做好后续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与管理工作,需要进行适时修改、调整规划空间布局。规划目标52 规划目标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对林州市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和现行规划执行情况,结合“十三五 ”河顺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对现行规划总体目标

10、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如下:2.1 有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依据耕地应保尽保,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加强耕地数量质量保护。规划至 2020 年,全镇耕地保有量由原规划的 4254.2 公顷调整为 4295.9 公顷,比调整前增加了 41.7 公顷;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有所提高。调整完善后,河顺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由 3627.02 公顷调整为 3656.91 公顷,比调整前增加了 29.89 公顷。2.2 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和经济产出率。2014 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

11、26.01/人,规划到 2020 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15.58/人,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2.3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城乡建设用地。规划 2020 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467.98 公顷之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204.26 公顷之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491.21 公顷之内,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 713.06 公顷之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63.72 公顷之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48.09 公顷之内。2.4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得到落实。积极推进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整治,严格落实建设占用耕地与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12、的占补平衡。20152020 全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 161.76 公顷。2.5 加强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严格控制对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和苗圃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对裸地、滩涂等土地的开发,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严格依据规划规划目标6统筹安排;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空间格局,在城乡用地布局中,将大面积连片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作为绿心、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土地污染防治,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质量。土地利用结构调整7

13、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3.1 农用地结构调整农 用 地 结 构 调 整 以 耕 地 保 护 和 生 态 建 设 为 前 提 , 优 先 保 护 耕 地 和 基 本 农 田 ,引 导 农 业 结 构 调 整 向 有 利 于 增 加 耕 地 的 方 向 进 行 。规划至 2020 年,全镇农用地面积 5717.9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4.16%,与 2014 年 相 比 , 面 积 增 加 230.36公 顷 , 比 重 提 高 2.05%。3.1.1 耕地规 划 至 2020 年 耕 地 面 积 为 4378.51 公 顷 , 占 土 地 总 面 积 的 41.34%。 与 2014年 相

14、比 , 面 积 增 加 242.58 公 顷 , 比 重 提 高 2.16%。3.1.2 园地规 划 至 2020 年 园 地 面 积 为 248.58 公 顷 , 占 土 地 总 面 积 的 2.35%。 与 2014 年相 比 , 面 积 减 少 1.65 公 顷 , 比 重 降 低 0.19%。3.1.3 林地规 划 至 2020 年 林 地 面 积 为 429.2 公 顷 , 与 2014 年 相 比 , 面 积 减 少 0.25 公 顷 。3.1.4 其他农用地规 划 至 2020 年 其 他 农 用 地 面 积 为 661.17 公 顷 , 占 土 地 总 面 积 的 6.26%。 与2014 年 相 比 , 面 积 减 少 10.32 公 顷 , 比 重 降 低 0.1%。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规 划 至 2020 年 全 镇 建 设 用 地 面 积 为 1453.38 公 顷 , 占 土 地 总 面 积 的 13.77%。与 2014 年 相 比 , 面 积 减 少 192.62 公 顷 , 比 重 降 低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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