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 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协会性质: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社区居民、干部职工等自愿参加,并志愿为社区居民群众和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2)协会宗旨:协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根据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明生活需求,组织协会成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倡导无偿服务、低偿服务、有偿服务相结合,弘扬中华民族五助互爱的传统美德,促进社区建设。 (3)协会职责:协会定期召开会议,根据不同时期的需求,提出具体的任务和工作要求。定期对全体会员进行培训,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满足居民生活需求,帮助居民解决生活难题的能力。做好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之间的联络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志愿者,为服务对象开展以“一助一”为主要形式的志愿服务。 (4)会员:协会会员入会实行自愿原则。凡承认协会章程,愿意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有益活动的公民,经申请同意均可成为协会会员。会员有退会自由。 会员享有的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有权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