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沟社区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管理使用好“社区教育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根据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社区教育发展需要设立社区教育专项经费,按户籍人口每人1元作为区本级社区教育专项经费(镇街照此标准每人每1元标准作为本镇街社区教育经费)。区社区教育委员会负责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专项经费列入区府财政年度预算,实行专项投入,同时接纳社会、个人、海外捐赠等其他资金。 第二章 使用原则和范围第四条 专项经费的使用原则 (一)突出重点原则。专项经费重点用于我区重大社区教育活动、创建学习型组织、重大社区教育研究课题、社区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等方面的社区教育工作。 (二)体现优先原则。社区教育专项经费优先资助对萧山区社区教育发展和特色培育具有突出贡献的项目。(三)讲究效益原则。对申报资助的特色项目、重点课题和基地建设项目的单位或个人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保专项经费发挥作用并产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