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潢川县小潢河沿河两岸灯光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编号:潢竞采【2018】016 号 采 购 人: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八年六月目 录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1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表 .3第三部分 谈判项目及要求 .10第五部分 谈判办法、程序及标准 .16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的组成 .231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就潢川县小潢河沿河两岸灯光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谈判。1项目名称:潢川县小潢河沿河两岸灯光设计项目2采购编号:潢竞采【2018】016 号3工
2、程概况及设计范围:3.1 工程概况:潢川县小潢河沿河两岸灯光设计。3.2 采购内容:潢川县小潢河沿河两岸灯光设计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按国家、省及相关规定提供技术成果文件。3.3 设计周期:20 日历天3.4 预算金额:58.29 万元3.5 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和规定3.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4供应商资格要求:4.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一级建筑师资格;4.3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 2 份(中标通知书或
3、合同);4.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4.5 根据(财库2016125 号)规定企业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单位【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提供相关信息查询网页或者截图);4.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5谈判文件的获取5.1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自 2018 年 6 月 25 日至 2018 年 6 月 27 日, (北京时间) 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节假日除外);5
4、.2 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服务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5.3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800 元/本,售后不退。报名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须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证、类似业绩 2 份、承诺函、信用中国。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投标人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供应商在参加谈判时,必须携带谈判文件中资格性检查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证明对谈判文件的资格性响应。6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信息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7 月 10 日 15 时 30
5、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6.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3 谈判开始时间:2018 年 7 月 10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6.4 谈判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8联系方式采购人: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联系人:董先生电 话:0376-6111688地址:潢川县航空路北段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376-6182599地址: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二里岗正商蓝海广场 2 栋 21 层监督
6、部门: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55286023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表序号 内 容 规 定1采购人: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联系人:董先生电 话:0376-6111688地址:潢川县航空路北段2采购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376-6182599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二里岗正商蓝海广场 2 栋 21 层3采购内容:潢川县小潢河沿河两岸灯光设计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按国家、省及相关规定提供技术成果文件。44供应商资格要求:4.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
7、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一级建筑师资格;4.3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 2 份(中标通知书或合同);4.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4.5 根据(财库2016125 号)规定企业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单位【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提供相关信息查询网页或者截图);4.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18 年 7 月 10 日 15 时 3
8、0 分(北京时间)谈判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6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7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必须由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息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户 名: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411533010100004602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息县城关支行转账时,要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企业持银行回执单扫描件附到投标文件中。转账时,要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企业持银行回执单扫描件附到投标文件中。8 谈判有效期:谈判截止
9、日后 60 天(日历日);9 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和规定;10 项目实施地点: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指定地点。11 设计周期:20 日历天12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13谈判办法、程序及标准:(1)谈判办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谈判程序及标准:具体见本谈判文件“第五部分”。14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 58.29 万元,超出预算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中标服务费 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向中标人收取中标金额的1.5% 15 装 订 要 求 : 用 不 褪 色 的 材 料 打 印 , 胶 装 , 不 得 使
10、用 活 页 夹 。16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构成: 3 人,其中经济专家 1 人,技术专家 2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供应商须知A 说明1适用范围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中所规定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方(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4“供应商”系指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并直接参与谈判的供应商。2.5“中标方”系指最终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3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4 项”
11、。4谈判费用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参与谈判的相关费用,无论谈判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 联合体谈判与项目分包5.1 联合体谈判: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5.2 项目分包:本项目不分包。要求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采购的所有内容进行谈判,不得将所采购内容或所列内容拆开进行谈判,否则,视为无效谈判。B 谈判文件说明6谈判文件的构成6.1 谈判文件由本谈判文件所列的所有内容以及在采购过程中所发出的补遗(补遗指修正或补充)文件组成。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合同条款;(4)合同附件格式;(5)
12、谈判方式、程序及标准;(6)附件响应文件的组成(格式)。7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供应商在拿到谈判文件时,应仔细检查和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进行更换,否则,因此造成的谈判损失均由供应商自己负责;此外,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条款和格式要求,不清楚的建议及时询问,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造成谈判无效的,6后果自负。7.2 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在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发布更改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含特快专递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到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每一供应
13、商,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经收到了澄清或修改文件。7.3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要求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谈判文件的修改书或补充通知等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同样具有约束力。8.谈判开始时间的变更与推延8.1 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谈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相关媒
14、体上发布变更公告。C 响应文件的编写9谈判要求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谈判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谈判可能被拒绝。10谈判语言及计量单位10.1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就响应文件、谈判有关的往来文件、信函,均应以中文方式进行书写。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10.2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和要求中另有规定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 响应文件由商务技术及报价两部分组成(详见第六部分响
15、应文件的组成)12响应文件格式12.1 要求供应商采用 A4 纸张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格式制作响应文件(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张)。13谈判报价和备选方案13.1 供应商除了在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上报项目的总谈判价外,还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谈判报价明细表”的单价和总谈判价。13.2 供应商对所投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13.3 本项目的谈判货币应以人民币计算。714、商务响应文件14.1 供应商对谈判范围、合同条款等的响应情况如有偏离应明确提出。15谈判保证金15.1 谈判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5.2 交纳谈判保证金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 谈判保证金用于
16、保护本次采购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5.4 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将被视为无效谈判。15.5 未中标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15.6 中标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缴纳中标服务费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15.7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1)谈判后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的;(2)如果中标方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 25 条规定签订合同的;(3)如果中标方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 26 条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16.谈判有效期16.1 响应文件从谈判之日算起,谈判有效期为 60 天(日历日),
17、在此期限内,所有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如果响应文件的谈判有效期不足 60 天的,将可能导致为无效谈判。16.2 因特殊情况,采购方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的,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谈判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7.1 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7.2 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
18、法定代表人是谈判代表的)或经法人授权的谈判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副本也可依照签字盖章的正本内容复制。17.3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谈判代表签字,并加盖谈判单位公章。17.4 电话、特快专递、传真形式的谈判概不接受。D 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818.1 供 应 商 应 将 响 应 文 件 正 本 和 副 本 分 别 用 密 封 袋 密 封 , 并 标 明 采 购 编 号 、 采 购 项 目 名称 及 正 本 或 副 本 。18.2 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 年 月 日 (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19、。18.3 响应文件必须由专人递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谈判邀请函中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供应商须知表中指定地点。19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9.1 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送至供应商须知表中指定地点并交纳响应文件。19.2 出现因谈判文件的修改推迟谈判截止时间的,则按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19迟交的响应文件19.1 采购方和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谈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0.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采购方须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法定代表人(
20、法定代表人是谈判代表的)或法人授权的谈判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20.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通知应按第 18 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交,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销谈判”字样。20.3 谈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再修改响应文件。20.4 供应商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否则采购方将按 15.7 款的规定没收其谈判保证金。E 授予合同21定标总则21.1 合同将授予其谈判符合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22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谈判的权力22.1 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谈判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该行为的采取必须获得监管部门批准方可执行。22.2 采 购 人 有 权 利 根 据 供 应 商 响 应 文 件 对 谈 判 文 件 实 质 性 响 应 的 程 度 决 定 接 受 其 全 部 或部 分 内 容 的 谈 判 。23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23.1 谈判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中标公示,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果中标通知书不能在 3 个工作日内发出,则发出时间不会超过谈判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