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3.1 基本规定 1)实木复合地板面层采用条材和块材实木复合地板或采用拼花实木复合地板,以空铺或实铺方式在基层上铺设。 2)实木复合地板可采用双层面层和单层面层铺设,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的条材和块材应采用具有商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其产品类别、型号、适用树种、检验规则以及技术条件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实木复合地板块GB/T15036.16规定。 3)铺设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时,其木格栅的截面尺寸、间距和稳固方法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木格栅固定时,不得损坏基层和预埋管线。木格栅应垫实钉牢,与墙之间应留出30mm的缝隙,表面应平直。木格栅应采用烘干料,且作防腐、防虫、防火处理。 4)毛地板铺设时,木材髓心应向上,其板间缝隙不应大于3mm,与墙之间应留812mm的空隙,表面应刨平。毛地板如选用人造木板应有性能检测报告,且应对甲醛含量复验。 5)实木复合地板面层铺设时,可采用整贴和点贴法施工,粘贴材料应采用具有耐老化、防水和防菌、无毒等性能的材料,或按设计要求选用。 6)实木复合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