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砌体围墙施工技术要求一、砌体工程施工:1、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 厂合格证明及试验单。2、水泥:品种与标号应根据砌体部位及所处环境选择,采用 32.5 号矿渣硅酸盐水泥;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和试验报告方可使用。 3、砂:宜采用中砂,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 5%。 4、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5、其他材料:拉结钢筋、预埋件等均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二、操作工艺:1、拌制砂浆: 砂浆采用机械拌合,手推车上料,磅称计量,人工手推车作水平运输。 (1)、根据试验提供的砂浆配合比进行配料称量,水泥配料精确度控制在 2%以内;砂、石灰膏等配料精确度控制在5%以内。 (2)、砂浆应采用机械拌合,投料顺序应先投砂、水泥、掺合料 后加水。拌和时间自投料完毕算起,不得少于 1.5min。 (3)、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成后3小时和4小时内使用完毕。2、组砌方法 (1)、砖墙砌筑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灰缝平直,砂浆饱满, 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 10mm, 但不应小于 8mm, 也不 应大于 12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