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成本管理,统一和规范项目成本管理行为,提高项目成本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成本管理原则:统一制度、分级负责,标价分离、过程控制,目标分解、节点考核,三级管理、二级核算。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直营公司和直管项目,各子公司可参照执行。第二章 项目成本管理职责第四条 局本部负责制定局本部项目成本管理办法,标准成本定额及其标准成本测算办法(即:标价分离办法,下同),制定项目成本核算办法和项目成本绩效考核兑现办法。逐步实现生产要素的集中采购和供应管理。制定分包采购(包括劳务、原材料、机械设备和料具租赁等)标准合同。负责批准各单位的非标准采购合同等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各直营公司和项目经理部的项目成本管理工作。负责局直管项目的项目责任成本测算、项目成本策划、项目经理部组建、施工过程的消耗管理和阶段考核,竣工后的项目清算和兑现。1、成立成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领导相关成本管理工作。对局成本管理工作进行统一组织、领导与策划。建立成本管理责任管理体系,保证项目成本管理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