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原瑞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和动物实验安全审查制度第一条 为了维护武汉中原瑞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实验动物的福利,规范实验动物的伦理审查和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并保护实验人员的安全,根据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考国际惯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武汉中原瑞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及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及动物实验安全的审查、监督和管理工作。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及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审查和监督本单位各种实验动物的饲养、运输过程,动物实验的设计、实施过程是否符合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原则,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实验人员的安全。第三条 开展动物实验,申请福利伦理审查,应先提交武汉中原瑞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及动物实验安全审查申请表,获得武汉中原瑞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及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方可实施,并接受日常监督检查。第四条 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及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审查依据的基本原则:1 动物保护原则:审查动物实验的必要性,对实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