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体社团。第三条 学生社团是指我院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社团联合会的有关规定。第四条 学生社团由社团联合会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范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第五条 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第六条 学生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社团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管理。第二章 社团的成立、登记注册第七条 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