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占有(共56页).doc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7224435 上传时间:2021-09-28 格式:DOC 页数:59 大小:174.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一讲-占有(共56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9页
第一讲-占有(共56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9页
第一讲-占有(共56页).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9页
第一讲-占有(共56页).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9页
第一讲-占有(共56页).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物 权 法第一讲 占有一、占有的分类(一)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例 1】甲将手机借给乙,乙擅自质押给不知情的丙。甲知道后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将手机出售给丁。丙善意取得手机的质权,对手机的占有为有权占有。在甲将手机所有权让与丁之前,甲对丙不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因为丙是有权占有。在甲将手机所有权让与丁以后,丁对丙也不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因为丙是有权占有。物权、监护权都是绝对权,因此,基于物权、监护权取得的有权占有具有 绝对性(对天下所有人均成立有权占有) 。在丙的质权消灭之前,丙对甲和丁均构成有权占有。【例 2】甲将房屋出售给乙,交付了房屋,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后甲又将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给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根据区分原则,甲、乙的买卖合同有效,乙基于合同债权对房屋的占有为有权占有。在将房屋出售给丙之前,所有权人甲不得对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债权具有相对性,乙基于债权取得的有权占有也具有相对性(仅对债务人构成有权占有) ,乙相对于丙则属无权占有。新的所有权人丙可对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基于债权的有权占有具有相对性” ,系返还原物请求权的第一考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