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 妨 碍 灭 火 救 援 路 径 畅 通 的 处 罚对 占 用 、 堵 塞 、 封 闭 消 防 车 通 道 的 处 罚 ; 对占用消防车道的处罚; 对占用消防登高扑救面的处罚; 对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处罚1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2 基本编码 (留空即可)3 实施编码 (留空即可)主项名称 对妨碍灭火救援路径畅通的处罚4 事项名称子项名称1. 对占用、堵塞、封 闭消防车通道的处罚;2. 对占用消防车道的处罚;3. 对 占用消防登高扑救面的处罚;4. 对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 处罚5 实施主体 巴马瑶族自治县消防大队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7
2、承办机构 巴马瑶族自治县消防大队咨询电话 0778-21118078 咨询及监督电话监督电话 0778-21118069 设定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 4 号, 2008 年 10 月 28 日修订,2009 年 5 月 1 日实施)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七十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法另有 规定的外,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其中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3、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2.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一届第 54 号公告)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条件,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装防盗设施或者建筑物设置楼体 户外广告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高层建筑应当按规定设置人员避难逃生设施和配置避难逃生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避难逃生设施和器材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严禁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扑救面。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装防盗设施或者建筑物设置楼体户外广告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
4、,占用消防车通道或者消防登高扑救面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防盗设施的管理使用人或者 户外广告所在建筑物的受益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强制拆除,所需 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3.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一届第 54 号公告)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条件,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装防盗设施或者建筑物设置楼体 户外广告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影响人 员疏散和灭火救援。高层建筑应当按规定设置人员避难逃生设施和配置避难逃生器材,并保持完好有
5、效。避难逃生设施和器材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严禁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扑救面。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装防盗设施或者建筑物设置楼体户外广告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占用消防车通道或者消防登高扑救面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防盗设施的管理使用人或者 户外广告所在建筑物的受益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强制拆除,所需 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4.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一届第 54 号公告)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
6、构 责令改正, 对 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一)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10 实施对象1.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单位和个人;2. 对占用消防车道的单位和个人;3. 对 占用消防登高扑救面的单位和个人;4. 对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 单位和个人11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市、县两级分级管理。12 权限划分 属地管理原则,市级负责本辖 区事项。13 行使内容 对妨碍灭火救援路径畅通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处罚14 法定办结 时限 60 日。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30 日。需要继续延长的,报上一级行政主
7、管机关批准。15 处罚流程 详见附件 7-1。16 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17 运行系统 消防监督管理系统18 责任事项1.受案阶段责任:日常工作中对发现或者接到报警的事项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案。2.调查阶段责任:对受案的案件,案件承 办人员及时、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查明事实,必要 时可进行现场检查 。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予以回避。执 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调查时应 出示执法证件(人民警察证),允许当事人辩解陈 述。3.审查阶段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 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 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阶段
8、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 书面告知当事人 拟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以及当事人享有的 陈述 权、申 辩权或听证权。5.决定阶段责任: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 应制作公安行政 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 7 日内送达当事人。7.执行阶段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 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9 追责情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追责
9、:1.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2.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3.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 规定将 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4.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 财物的;5.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6.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9.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 时出警的;10.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 信的;11.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12.没有法定
10、的行政处罚依据的;13.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类、幅度的;14.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1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20 备注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1.受理立案环节:未经批准擅自决定受理或立案;收受好处,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玩忽职守,不能立案的立案;超越职权 ,擅自销案等。 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行政处罚法等规定。建立查处 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照行政处罚事项受理、立案的有关 规定办理;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或案件承办人42.调查取证环节:无故拖延案件调查取证;违反办案程序,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 少
11、于两人,没有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不履行告知、回避义务;利用职务之便向行政相对人索取、收受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 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办理案件。 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建立问责机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严肃处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或案件承办人3.审核决定环节:接受他人请求、收受他人好处,网开一面,为违法当事人说情,干扰办案;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违反办案程序或造成错案、假案引起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或败诉。没有认 真审查案件,造成审批和实际处 理不一致。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 准绳的原则,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 辩;严格层级审批制度,认真审核; 坚持处
12、罚意见承办案件科室集体合议制度,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对情 节 复 杂 或 者 重 大 违 法 行 为 给予 行 政 处 罚 的 ,公 安 机 关 消 防机 构 负 责 人 应 当 集 体 讨 论 决 定 ;严格按照法定成程序,作出公正的处罚决定。对案卷进行抽查评查 ,加强对处罚实施过程的监督,加 强政务公开。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或案件承办人4.送达执行环节:未按规定送达;或者未对相关社会组织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 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送达和执行。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或案件承办人附件:7-1. 对妨碍灭火救援路径 畅通的处罚流程图附件 7
13、1对 妨 碍 灭 火 救 援 路 径 畅 通 的 处 罚 流程图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 60天内不少于2人逾期不执行“三停 ”处罚决定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不少于2人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强制执行指出当事人违法行为、告知处罚事实理由及依据一般程序复议程序听证程序行政赔偿程序简易程序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交付当事人属当场收缴罚款的 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票据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取证:现场勘查或检查,询问当事人,询问证人,收集其他证据制作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告知当事人应有权利作出行政处罚并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7 日内送达告 知 当 事 人拟 强 制 执 行的 事 实
14、理 由及 依 据 , 并告 知 依 法 享有 权 利 , 听取 陈 述 、 申辩集 体 研 究方 案 , 在拒 不 改 正或 处 罚 决定 书 届 满 5日 内 制 作并 送 达 执行 决 定实施,张贴决定,按载命方案执行,并制作现场笔录当事人被告知后 3 日内提出申请2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送达举行 听证通知书举行听证 7 日前 送达不予受理 听证通知书按期举行听证,制作听证笔录各方查阅听证笔录,签字或盖章听证主持人制作听证报告书向主管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当 事 人 向公 安 机 关消 防 机 构递 交 行 政赔 偿 申 请书填 报 受 理赔 偿 审 批 表 , 做 出 是 否受 理 决 定 ,填 发 通 知 书告 知 当 事 人填 发 行 政赔 偿 决 定 书 , 自 收 到 赔偿 申 请 之 日起 两 个 月 内予 以 赔 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