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附件22018 年全国脱贫攻坚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评审办法本次“脱贫攻坚 伟大决战”脱贫攻坚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评审工作由活动组委会统一组织部署,采取办公室评审和专家组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优秀作品名单。一、项目设置评审活动设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优秀组织机构、优秀展播机构和优秀支持机构五项。均设四个类别,其中,一类 1 个,二类 3 个,三类 5 个,优秀类 9个。(一)广播类优秀作品:一类作品1个,扶持资金1万元;二类作品3个,扶持资金各5千元;三类作品5个,扶持资金各2千元;优秀类作品9个,扶持资金各1千元。(二)电视类优
2、秀作品:一类作品1个,扶持资金10万元;二类作品3个,扶持资金各5万元;三类作品5个,扶持资金各2万元;优秀类作品9个,扶持资金各1万元。(三)优秀组织机构:一类1个,扶持资金5万元;二类2个,扶持资金各3万元;三类5个,扶持资金各1万元;优秀类9个,扶持资金各5千元。- 2 -(四)优秀展播机构:一类1个,扶持资金10万元;二类2个,扶持资金各5万元;三类5个,每个扶持资金各2万元;优秀类9个,扶持资金各1万元。(五)优秀支持机构:一类 1 个,二类 3 个,三类 5个,优秀类 9 个。优秀作品、优秀组织机构、优秀展播机构和优秀支持机构将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颁
3、发荣誉证书。二、评审安排本次评审活动分为优秀作品评审和优秀组织机构、优秀展播机构两个部分,评审专家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和中国传媒大学共同推荐,组委会研究确定(一)作品评审分为初选、复选、终评三个阶段进行。1.初选阶段(2018 年 8 月 5 日至 15 日):首先对参赛所有作品进行初选,初选 180 部。其中,90 部电视类、90部广播类。其中:一类作品 5 个;二类作品 15 个;三类作品 25 个;优秀类 45 个。2.复选阶段(2018 年 8 月 16 日至 25 日):在初选的基础上,复选阶段选出 108 部作品进入终评。其中,54 部电视类、54 部广播类。其中:一类作
4、品 3 个;二类作品 9个;三类作品 15 个;优秀类 27 个。3.终评阶段(2018 年 9 月 5 日至 15 日):由主办单位领导和相关专家评委进行评分,并结合初选、复选成绩确定各优秀作品。- 3 -( 二 ) 优 秀 组 织 机 构 、 优 秀 展 播 机 构 、 优 秀 支 持 机 构 评审1.优秀组织机构将根据作品征集组织及优秀作品情况,由活动主办单位综合进行评定。2.优秀展播机构将根据公益广告作品播放次数、时长、时段、覆盖范围、宣传效应等情况,扶贫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宣传力度,以及新闻专题等其他节目形式配合脱贫攻坚扶贫宣传工作等情况,由活动主办单位在展期后综合进行评定。(优秀展播机
5、构,根据活动情况,拟在 2019 年扶贫日公布)。3.优秀支持机构将根据相关企事业单位对本次活动的支持力度,并根据该机构在以往公益活动中的表现等情况,由活动主办单位综合进行评定。三、作品使用(一)优秀作品将在全国各级电台、电视台集中展播。(二)优秀作品将推荐给高铁、航空、地铁移动电视、电影院线及网络平台播出。(三)优秀作品将纳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全国各类播出机构下载播出。四、相关要求(一)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作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作- 4 -者本人承担。(二)作者应保证送选作品将不会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三)本次征集活动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作品。(四)除非特别申明,送选作品可被主办单位无偿用于与本次征集活动相关的宣传活动;主办单位拥有将优秀作品出版音像制品的优先权利。(五)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上述法律问题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