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福利院工作职能三明市社会福利院、三明市儿童福利院工作职责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展儿童福利院工作。负责收养市区弃婴、弃童。按照收养法规定,做好弃婴、弃童的接收和送(寄)养工作。二、福利院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院民”。干部职工必须做到爱院如家,努力学习,服从领导,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保持最佳的工作状态,对院民必须要有爱心、热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三、加强福利院建设管理和人员的培训,提高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护理水平。充分保障弃婴、弃童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供养途径,不断提高院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四、严格按照捐赠法规定,认真做好社会团体和个人给福利院捐赠的款、物的接收、保管和使用工作,详细造册登记,建立档案,并及时把捐赠和使用情况予以公布,增加透明度。五、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使福利院各项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努力营造和谐气氛,为干部职工和院民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第二部分 行政管理岗位规章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目的明确岗位职责,明确院方工作标准和目标,做到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