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的管理制度, V3 _4 7 s6 V) b2 t0 一、目的! M0 R2 f1 W. Z+ I: 2 r为满足公司车辆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为加强私车公用的管理,根据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0 Y, * 3 - w4 R& y. G Z二、适用范围本规定所称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并在公司总经办备案且签订私车公用协议,在因工作需要时,经总经办批准并开具派车单后,将其私有车辆临时用于公司公务活动。适用于经公司审批备案确认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作人员。三、申请条件及审批程序1、拥有私人汽车且符合开放的职位、汽车保险齐备、驾龄超过1年并且在交警部门未有主要责任事故记录的员工,方可申请私人汽车部分用于公司业务。24 a E9 8 t# 0 , i: N222、确因公司业务车辆资源存在不足,车辆临时调度不开,或办理业务时间紧迫;3、在本公司担任特殊职务人员,经常外出办事; 47 r$ r/ s1 y! J1 w- 3、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牌、保险单(全保)等各种证件应齐全。5、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