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津县胜利路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7】013 号.招 标 人: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二月 延津县胜利路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监理招标文件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 总则 .72. 招标文件 .94. 投标 .125. 开标 .126. 评标 .137. 合同授予 .13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49. 纪律和监督 .14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5第三章 评标办法 .16评分办法前附表 .错误!未定义
2、书签。1. 评标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2. 评审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2.1 初步评审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3. 评标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3.1 初步评审 .错误!未定义书签。3.2 详细评审 .错误!未定义书签。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错误!未定义书签。3.4 评标结果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22第五章 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37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1重要提示:1、请各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2、本项目如有澄清或变更及与本次招标活动相
3、关的一切信息,将及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 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公开发布,不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网站动态,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请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延津县胜利路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监理招标文件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第一章 招标公告延津县胜利路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延津县胜利路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津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
4、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新乡市延津县。2.2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框架结构,总面积 5890.88,建筑基地面积 1212.99,主楼地上五层,连廊地上 4 层(一层架空) 。2.3 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含漏项部分)。监理标段: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监理标段质量控制目标为合格) 。2.5 工期要求:施工标段 150 日历天;监理同全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2.6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施工标段:延津县胜利路小学教学楼建设工
5、程施工;监理标段:延津县胜利路小学教学楼建设工程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项目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提供近期社保证明)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3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来类似建筑工程业绩至少 2 份,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来具有类似建筑工程业绩至少 1 份(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
6、以重复计入) 。3.2 本项目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3.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3.2.2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本企业注册(提供近期社保证明)的房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3.3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公告发布延津县胜利路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监理招标文件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以 2014 年度、2015 年度
7、、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注:若一个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按照投报标段先后顺序只允许中一个标段。4.招标文件的领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服务大厅(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东)购买招标文件。4.2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审核,
8、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需要携带、提供任何资料。4.3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 1000 元/套,监理标段:500 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15 日 9:00 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东)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 、 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红城建设
9、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齐先生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569811339 电 话:0373-26739998、监督部门延津县检察院: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重要提示:1、请各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2、本项目如有澄清或变更及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一切信息,将及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 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公开发布,不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网站动态,否则由此所产
10、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请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4、开标大会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地点等待代理机构或评委会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影响评标活动的不良后果,公管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投标人进行处理。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招 标 人: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齐先生 电 话:13569811339 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电 话:0373-26739991.1.4 项目名称 延津县胜利路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1.1.5 建设地点 新乡市延津县1.1.6 建设规模本工程
11、为框架结构,总面积5890.88,建筑基地面积1212.99,主楼地上五层,连廊地上4层(一层架空)1.1.7 标段划分施工标段:延津县胜利路小学教学楼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标段:延津县胜利路小学教学楼建设工程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投资额 约 1019.5 万元人民币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1.3.2 工期控制目标 施工中标工期及工程保修期1.3.3 质量控制目标 合格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
12、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延津县胜利路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监理招标文件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项目总监: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本企业注册(提供近期社保证明)的房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以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 ;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其他要求: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3、1.10.1 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7 日前1.10.3 招标人说明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5 日前1.12 偏离 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5 日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3 月 15 日 9 时 0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发出后 1 日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发出后 1 日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4、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基本账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监理标段: 人民币贰仟元/投标单位(¥ 2000.00 元)缴纳账户: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641110104001057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延津县支行延津县胜利路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监理招标文件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注:1、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此款项为延津县胜利路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监理标段保证金”。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转账凭
15、证复印件。3.6 是 否 允 许 递 交 备 选 投 标 方 案 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并 有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签 字 或 盖 章3.7.4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相同的电子版一份)3.7.5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装订均应采用 A4 大小的纸张胶装方式,不接收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投标文件须编制连续页码。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整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4.2.
16、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 开标程序 见招标文件开标程序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全部由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名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定标方式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因或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序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
17、类推。10.2 招标控制价1. 延津县胜利路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监理标段控制费率为 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费率,投标人的投标费率高于招标人招标控制费率的否决其投标。延津县胜利路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监理招标文件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2.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标准计取,依据发改办【2003】857号文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10.3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复印件应附至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内,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10.4 中标公示1、中标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示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
18、7 个工作日内须到延津县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合同备案。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 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
19、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投资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工期控制目标和质量控制目标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招标的工期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次招标的质量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总监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延津县胜利路
20、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监理招标文件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1、;(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
22、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延津县胜利路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监理招标文件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代理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
23、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本工程监理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5) 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6)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 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公开发布,不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网站动态,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