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全省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工作专项 督查方案一、督查依据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甘办发2015 50 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 的意见(甘政办发 2018120 号)和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 贯彻落实 的通知( 甘农 牧发2018 265 号)。二、督查范围督查范围为甘肃省农牧厅关于贯彻落实 的通知(甘农牧发 2018265 号)中确定的 3594 个“ 空壳村”。具体村名已印发各督导工作队。三、消除任务说明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 完成 时点为 2018 年 12 月31 日,全省 3
2、594 个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 ”都要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逾期没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空壳村” 视为消除工作未完成。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经营收入+ 发包及上交收入 +补助收入(不包括村干部报酬和村级办公经费)+投资 收益+其他收入。2经营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各项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农产品销售收入、物资销售收入、租赁收入、服务收入、劳务收入等。发包及上交收入是指农户和承包单位因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组)所办企业上交的利润。补助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由财政等相关部门投入除有专门用途资金以外的补助资金。投资收益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资产进行投资,投资
3、所取得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其他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除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和投资收益以外的收入。如:存款利息收入、固定资产及库存物资盘盈收入等。四、督查内容(一)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 ”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20 号)贯彻落 实情况,包括市州制定消除 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 空壳村 ”工作方案情况, 县市区制定消除 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 空壳村” 实施方案等情况。(二)消除“空壳村”的做法和措施。本地在消除“空壳村” 方面的主要政策措施和资金项目扶持情况,包括出台的政策,已经到位的扶持资金(万元)情况、已经
4、实施的项目或采取的其他措施以及好的经验和做法。3(三)消除“空壳村”情况。核查已经消除“空壳村” 的收入情况;调查了解未消除“空壳村 ”的数量、没有收入的主要原因、制 约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采取的主要措施、主要收入渠道和预计完成时间并填写附表。五、督查方式督导工作队在与县(市、区)农牧局沟通衔接,取得已经消除及尚未消除“ 空壳村” 的具体情况后,深入到乡镇和村,通过座谈和查阅有关账簿、凭证、合同等资料,了解掌握各自督导县在消除“空壳村” 工作方面的 总 体情况。各包抓督导队对各负责县(市、区)的“空壳村” 消除情况完成督导检查后,将督查情况及时报送厅产业扶贫办和省农经站。六、督查任务分工(
5、一)58 个督导工作队分别负责督查各自督导县“空壳村” 消除任务。另外崆峒区督导工作队同时负责华亭县督导检查工作。会宁县督导工作队同时负责平川区督导检查工作,天祝县督导工作队同时负责凉州区督导检查工作,古浪县督导工作队同时负责民勤县督导检查工作,合水县督导工作队同时负责西峰区督导检查工作。(二)张掖市肃南县、山丹县等 2 县区由省农经站负责督导检查工作。七、联系方式赵记军 0931-8623406魏惠新 0931-4518055邮箱 4附件: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 工作督查表 5附件: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工作督查表县(市、区): 填报时间:年月日未消除“空壳村”情况(个、万元)已经采取措施和扶持资金已经到位的村 计划采取措施和有扶持资金计划的村没有采取措施、没有扶持资金计划的村乡镇未消除“空壳村”数量 数量 村名 已经到位扶持资金已经采取措施预计收入来源预计年底实现收入预计消除时间 数量 村名计划到位扶持资金计划采取措施预计收入来源预计年底实现收入预计消除时间数量 村名xx 村 xx 村 xx 村xx 村 xx 村 xx 村.合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