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考评制度一、为提高机关效能,强化内部管理,科学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绩效,建立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制度。二、考评的原则 (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机关内站所和工作人员的考评严格按照考评的程序、方法、标准,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坚持求真务实,客观公正的考评被考对象。 (二)民主公开的原则。改变以往考核中存在的单纯由上级实施考核的模式,实行上级、同级和下级共同参与考评的立体考评方法;并适时公开考评结果,以利于群众的参与和监督。 (三)注重实绩的原则。落实效能考评以提高机关效能建设为最终目标,充分体现“以结果为本”和“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考评,真正调动机关工作人员办实事、求实效,讲质量、重效率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推动机关效能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评对象及内容 (一)核对象:机关各机关、站所及其各村队干部。(二)考核内容包括:1、站所及各村队:工作目标、履行职能(职责)、工作效率和廉政建设四个方面。2、机关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评的组织领导(一)考评工作由效能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评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