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人考核与激励办法为加强劳务工人管理,提高劳务工人工作积极性,制定本办法。一、劳务工绩效考核办法1、考核范围:各项目全体劳务工人。2、按月考核,每月月末项目负责人根据劳务工人平时工作情况对本项目劳务工人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交劳务部经理审核,次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交于人资部核算工资并存档。3、考核评价细则:根据工作技能(20分)、工作效率(20分)、工作纪律(20分)、工作态度(20分)、安全意识(10分)、质量意识(10分)六个方面进行评分,总分100分。(1)工作技能考核标准能胜任工作岗位,极积、主动、独立、按时、按质、按量、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并能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优秀熟练工,评15-20分。能胜任工作岗位,熟练掌握工作技能,但不够独立、完成任务不主动、不优秀、不能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评10-15分。还未熟练掌握工作技能,需要班组领导指导的,评0-10分。(2)工作效率考核标准能快速完成任务,超出规定任务的,评15-20分。能达到规定任务要求的,评10-15分。达不到要求,工作拖沓的,评0-10分。(3)工作纪律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