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培养计划、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一、教学大纲的制定1.各专业培养计划中所列的课程均须制定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今后,无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 2.课程教学大纲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所属教研室编写,教研室可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或教师小组编写课程教学大纲初稿,教研室集体讨论制定,报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公共基础课教学大纲还应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课程教学大纲在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3.鉴于规范性要求,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及内容应尽量与本条例中指导性格式统一,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4.课程教学大纲制定要符合时代要求,要突出体现教育教学观念的更新和教育思想的转变。 5.课程教学大纲制定要符合培养计划整体优化要求,从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的角度,设计课程的教学目的、内容、各教学环节安排,注意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以避免课程的重复和遗漏。 6.重点课程的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