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中所称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是指实验室在检测、科研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废液、危险固废及其污染物。三、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第一条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及处理等环节工作。各检测间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暂存本班组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并组织人员将暂存的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理或转交给其他处理部门,并作好记录。第二条 各检测间必须将本班组涉及的危险废弃物处置知识和技能列入上岗培训内容中,对新到岗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第三条 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转移、处理及其记录进行监督检查,部门安全员负责对各检测间危险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 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危险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丢弃和私自处理。违规操作行为一经发现,实验室将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一并处罚。四、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第五条 各检测间应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