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劳动者到法定退休年龄合同是否可终止劳动者到法定退休年龄合同是否可终止从1951年开始,我国政府机关、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便实行了退休制度。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职工达到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女干部55岁、工龄年限连续工龄满10年和身体健康状况的条件,即可以申请退休。从批准退休的第二个月开始,停发工资,按照工龄及其他条件支付个人工资一定比例的退休金,直至退休人员死亡。劳动法未对退休年龄作出规定。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的解释,“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周岁,女工人年满周岁,女干部年满周岁。”我国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劳动者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即终止。而劳动合同法只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并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劳动合同是否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该规定在目前的环境下适用是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