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箱堆高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范围 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本标准还规定了空箱堆高机吊司机在作业中的安全操作要求。 2. 空箱堆高机安全操作要求 2.1 作业前应当做到: 2.1.1 对机械进行检查: a.查灯光、刮水器、反光镜、喇叭、警报器、蜂鸣器、防护罩、大灯、制动和转向装置等安全装置是否完好; b.查制动系统、起升开闭锁指示信号系统、紧停装置、倒顺开关和转向机构是否有效; c.查轮胎、半轴螺丝、吊具、限位开关、联锁装置和通道扶梯等机械关键部位是否完好。 d.查机械车辆上配备的灭火机是否完好,并做好检查记录。 2.2 作业中应当做到: 2.2.1 在起动车前: a.必须察看并确信在车辆或它的设备运行路线上无人。 b.确信无人行走或站立在升起的吊架或其它设备之下(不管有无载货)。 2.2.2 操作中: a.驾驶员必须总是面朝着操作方向,并特别留意附近可能出现人或其他车辆的地方。 b.若视野被负载物遮挡,应倒车行驶。 c.后退作业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