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之加班工资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对策摘要:“加班”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如何防范普通员工索要加班费的法律风险?如何防范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索要加班费的法律风险?一、 “加班”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劳动者在正常劳动时间之外接受用人单位安排继续从事劳动,视为加班。加班不是单纯的时间经过,还需要以特定的工作为内容支撑,至于在该时间内劳动者是否从事用人单位的工作以及该工作的进行是否为用人单位分配工作任务所致,应当综合劳动者岗位工作的情况、用人单位的业务特点以及报酬的给付标准来认定。”王林清劳动争议裁诉标准与规范什么是正常劳动时间之外?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74号)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小时。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安排员工休息一天还是两天是企业自主管理权的范围。防范对策:在制度中规定“加班审批制度”,即:员工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