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事主体一、导入新课民事主体在我国是非常广泛的,在民事活动中,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都是民事主体。那我们算不算民事主体呢?在我国,民事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法人,还包括其他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非法人组织和国家。而在民事主体里面又分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咱先看一则案例,看看在这里面哪个是权利主体?哪个是义务主体?案例:某甲带一台彩电乘坐公共汽车,将彩电放在座椅旁。行驶中,一小孩突然横穿马路,司机紧急刹车,同车的乙带的皮箱倒下,砸坏了甲的彩电,甲要求乙赔偿。甲的要求是否合理?本案应如何处理?答:甲的要求不合理,也没有法律依据,我国民法对一般民事案件实行过错责任原则,乙的皮箱砸坏甲的彩电,并非由于乙的过错造成,而是由于汽车行驶过程中出现了乙无法预见不可避免的意外事件,这个意外事件是由于司机为避免他人损害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根据民法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小孩(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那这个案例里面,某甲和某乙哪个是权利主体,哪个是义务主体?享有权利的一方是权利主体,承担义务的一方为义务主体。其实在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既是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