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1. 为了有效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特制定本规程。2. 本质量控制规程是指:对工程造价咨询过程和成果的质量实施专业咨询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的三级质量控制程序。3. 专业咨询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在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审核意见栏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盖执业专用章。4. 专业咨询员自校4.1 专业咨询员是指承担咨询项目编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咨询员完成咨询项目的编审或评估后,应对本人提交的初步成果进行自校,并对初步成果的质量负责。4.2 自校的主要内容:4.2.1 是否完成了咨询项目计划书规定的全部咨询内容和达到规定深度;4.2.2 项目咨询采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定额、计算方式、价格等依据是否真确、合理;4.2.3 咨询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会议纪要、取证等文件是否真实、充分和有效;4.2.4 对咨询项目中出现的复杂事项、重大分歧、投资风险因素以及对咨询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初步成果是否有说明分析,判断和结论是否真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