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第四实验小学书法教学常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栾川县中小学书法教育五年规划(2015-2020 学年)和栾川县中小学书法教学常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书法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师生的书法水平,充分发挥书法教学的育人功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建立推动中小学书法教学的长效机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目标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通过书法教育对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提高学生日常作业的书写效率;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总体要求 1.课时要求。根据栾川县中小学书法教育五年规划(2015-2020 学年)和栾川县中小学书法教学常规文件精神,主要通过有关课程及活动开展书法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中,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书法教育,其中三至六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在义务教育阶段美术(艺术)等课程中,要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2.教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