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镇农村财务管理制度1、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设主办会计1名,对本村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各类经济业务的处理,编制报表及统计等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1名辅助会计。村财会人员必须具备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能够胜任财会工作。村财会人员有权参与、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管理活动。村财会人员必须接受上级农经主管部门的管理、培训和考核,领取会计上岗证,凭证上岗,接受乡镇经管站和村支部的领导,积极完成财务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做好村务管理工作。村主办会计报酬由乡镇农经部门按村主要干部待遇统筹管理, 统一考核发放。积极推行村主办会计委派制度。村财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调换。村财会人员的任免和调换必须经乡镇农经部门考核,乡镇政府批准,主办会计报市主管部门备案,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村主要干部直系亲属不得任本村财会人员,对财会人员的工作得失要及时给予奖惩。2、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实行预决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