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控室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消防监控系统灭火操作二、操作规程(一)操作前1. 消防各系统属连锁自动装置,故在操作前必须观察各个系统是否设置在自动位置。2. 观察各系统电源信号是否正常。(二)操作中1. 烟感系统:当发生火情报警时,确认楼层后,首先通知保安人员到报警层观察,同时与该层人员及时取得联系。若为火险立即按灭火作战方案处理,若为误报,请保安人员将区域报警进行复位,后将值班室内的集中报警器复位。2. 加压送风系统:根据火灾的不同方位,迅速打开相应的加压风机,启动信号灯亮,若失控时可派人到风机房进行手动操作。3. 消防栓系统:该系统是救火的主要设备之一,当进行该系统操作时,时刻监视该系统的消火栓报警信号。当灭火人员打碎就地的报警信号,消防中心得到该消火栓的报警按钮后,这是相应的消火栓泵自动启动,启泵信号灯亮。若不能自动启泵时,应立即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与水泵房人员联系,或派人到泵房强行启动。4. 花洒系统:当某层发生火灾时,失火部位的花洒喷淋头.喷水,该层的水流指示器动作,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