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部奖罚制度 为维护酒店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证酒店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客房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奖罚制度,一、奖励严格遵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是员工的基本职责,对于工作成绩优秀的员工,部门将会优先作为评优秀及晋升的对象。二、惩处 本着对员工的违规违纪的惩处要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宽严适度、及时到位,起到对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启示作用的宗旨,客房部以员工手册作为管理导向,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现金处罚作为惩处的方式。1、 晨会迟到,不按规定着制服、仪容仪表不合格的,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并罚款10元;2、 未按规定完成当值工作,私自下班的,给予书面警告,并处罚款30元,半年内违反三次规定,给予辞退处理。3、 上级安排的工作,应该先执行再反映,如果不执行或辱骂上司,给予书面警告,罚款100元,情节严重,予以辞退处理。4、 查退房管理1 在规定时间内(3分钟)没有查到房间的,房间有任何消费由个人负责;2 因个人查房不仔细,误报消费项目或检查工作不仔细导致客人投诉的,直接给予书面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