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一、目的 为确保在煤矿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能够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迅速抢救受灾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和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矿井下 发生火灾事故时的应急处理。 三、职责 四、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灾事故的汇报和救灾组织计划 1、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在安全地点利用电话迅速将发生事故的地点、灾害性质、原因和火灾程度向矿值班室汇报,井下其它地点人员发现烟雾等异常情况后,也应及时汇报。 2、值班员接到井下灾情汇报后,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做好记录,值班领导接到通知后,立即到值班室并根据事故性质和受灾范围,决定是否通知救护大队,用电话通知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上述地区人员按XX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的撤退方式及避灾路线进行撤退。 3、值班领导按XX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制定的通知程序,通知矿长、总工、各副矿长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同时上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成立救灾指挥部,筹建处主任和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