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火灾事故的抢救处理方法 (1)煤矿火灾现场人员初期的处理 为使火灾刚发生时得到及时处理,小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矿长及调度室(值班室)。现场负责人应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立即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发生火灾后,现场人员在未接到指挥部命令前进行灭火时,应保持原有通风条件,不许随意改变。电气火灾或火灾危及电气设备、电缆时,应先切断电源。如果电源开关处于瓦斯超限区,则到远离此处上段无爆炸性气体危害的开关处切断电源。灭火时不能让大量人员涌入火区。有煤尘爆炸危险时,还必须防止煤尘飞扬。如有瓦斯聚积可能,又无检测手段时,应立即撤出危险区,并向调度室汇报。 (2)矿(井)、企业调度室的行动 矿(井)调度室接到火灾报告后,必须问明火灾发生地点、火势发展情况、现场人员撤离情况,灭火方法和安全情况。按计划规定的报告程序通知有关人员,并向矿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