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火灾事故应急专项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险性分析 1.1 矿井火灾1.1.1 内因火灾:增禾冲煤矿开采的煤均属于非自燃煤层。因此,不存在煤层自燃发火的危险性。1.1.2 外因火灾:增禾冲煤矿由于井下生产和机电设备、易燃材料和油脂的广泛使用,存在着机电设备(胶带、电缆、变压器、开关、风筒等)火灾、易燃材料和油脂火灾、火药燃烧火灾、瓦斯(煤尘)燃烧火灾的可能性和危险性。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2.1 以人为本原则。事故处理应最大限度保证遇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2.2 控制事故原则。应科学迅速地组织应急救援,防止事故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2.3 保护环境原则。要把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损害(污染)控制到最小范围内。3、组织机构及职责3.1 应急组织体系见“增禾冲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中“应急救援组织体系”。3.2 指挥机构及职责3.2.1增禾冲煤矿成立矿井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监控中心。总 指 挥:王润森(董事长)常务副总指挥:吴增杰(矿长) 副总指挥:朱燕春、伍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