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技术指南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6 年 6 月 2 目 录1 前言 .52 主要引用文件 .53 适用范围 .64 评审流程 .64.1 评审准备 .74.2 自查或初审 .84.3 专家评审会 .84.4 复核 .105 评审要点 .105.1 预案编制整体是否符合要求 .105.2 项目基本情况是否清晰 .115.3 环境风险单元的识别是否准确 .115.4 现有环境应急能力的差距分析与整改计划 .115.5 应急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职责是否明确 .125.6 预防与预警机制是否合理 .125.7 应急处置是否及时可行 .135.8 后期处置
2、是否可行 .145.9 监督管理措施是否完善 .145.10 附件材料是否齐备 .15附件 1:环境应急预案评审会议程序 .16 3 附件 2:应急预案评审表 .17附件 3:评审意见表 .19附件 4:环境应急预案材料装订要求 .22 4 1 前言为指导我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的评审工作,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指南。2 主要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国办函20141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 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第
3、34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 17 号)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 (部令第 32 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环发20154 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环发2009130 号)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境 应 急 专 家 管 理 办 法 ( 环 发 2010105 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办发2013101号) 广 东 省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办 法 ( 粤 府 办 200836 号 ) 5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2010 年)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11 年)广东省突发环境
4、事件应急预案 (2012 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3 年) 广 东 省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技 术 评 估 指 南 ( 试 行 ) ( 2012 年 ) 企 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评 估 指 南 ( 试 行 ) ( 环 办 2014 34 号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粤环201599 号)3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评审。企业事业单位可自行组织预案评审工作,也可委托有技术力量的第三方评审组织单位开展工作。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企业事业单位的预案评审: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
5、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8)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4 评审流程企业事业单位可按照以下流程开展预案的评审工作。 6 准 备 资 料专 家 评 审 会满 足复 核按 照 专 家 意 见修 改 完 善不 满 足满 足通 过不 满 足资 料 是 否 齐 全 、 现 场 设施 是 否 满 足 应 急 需 求自 查 /初 审是 否 按 照 专 家意 见 修 改 完 善不 通 过出 具 评 审 意 见优 秀 合 格图 1 评审工
6、作流程图4.1 评审准备企业事业单位应成立预案编制组,在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基础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完成以下预案相关评审材料,可组织召开或委托开展评审:(1)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2)环境风险评估报告;(3)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7 4.2 自查或初审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对预案的相关要求,对预案相关材料进行自查,或委托第三方评审组织单位对预案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自查或初审的要点为:(1)预案基本要素是否齐全,整体形式是否规范,尤其是环境风险单元的识别、应急设施与措施、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等重点内容是否全面、明晰。(2)项目现场环境预防预警措施和应急设施是
7、否满足自身应急需求,有全面专业的应急能力分析。4.3 专家评审会4.3.1 评审小组的组成预案评审小组人员应当包括:(1)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熟悉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具有相关行业或相关专业技术经验。重大环境风险等级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评审专家数量一般为 5 名或以上,其他环境风险等级的评审专家数量一般为 3 名。建议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等级企业事业单位的评审在县级或以上环境应急专家库中至少抽取 1名专家。(2)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3)周边环境风险受体代表。(4)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 8 选取评审小组成员时,应注意回避与本单位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人员。业
8、主单位与提供本次预案技术咨询服务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评审小组成员。4.3.2 评审会议流程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评审材料的纸质或电子文档送至评审小组成员。会议议程应包含预案介绍、现场踏勘、专家质询、形成评审意见等环节。评审会议议程可参照附件 1。4.3.3 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包括专家组共同填写的评审意见表与由专家分别填写的预案评审表组成。评审意见结论除给出“通过” 或“不通过” 的基本结论外,还应包括评审小组对预案及相关材料、现场应急设施、环境应急管理等的评价与建议等内容。预案评审总分(以下简称为总分)为专家组内各专家评分的平均值,总分小于 60 分为不及格,建议对预案进行重大修改或对现场应急设施进行
9、整改后,重新组织专家评审;总分大于等于 60 分小于 90 分为合格,建议对预案进行修改后,由专家组长或第三方评审组织单位进行复核;总分大于等于 90 分为优秀,建议直接通过评审,不需专家组长或第三方评审组织单位复核。评审小组认为预案及相关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存在重大缺陷,应急措施不能满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需求等情形的,可给出“不通过” 的评审结论,并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 9 企业事业单位或第三方编制单位应按照评审意见,对预案进行全面分析,及时修改完善。评审不通过的企业事业单位,应根据评审会议要求完善整改,并按程序重新评审。4.4 复核根据评审意见将预案相关材料修改完善后,列明修改清单,交由专
10、家组长或第三方评审组织单位进行书面或现场复核。专家组长或第三方评审组织单位认为修改后的预案及相关材料满足备案要求,应在评审意见表复核意见处签署复核意见并签名或盖章确认。5 评审要点5.1 预案编制整体是否符合要求5.1.1 预案材料基本要素是否完整,内容格式是否规范。基本要素包括总则、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分析、环境风险单元的识别、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预防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件资料等。5.1.2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规定。5.1.3 是否符合本地区、本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5.1.4 与地方政府相关应急预案是否衔接,是否说明与
11、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其它相关预案的关系。 10 5.1.5 环境事件分级是否合理,是否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分析,按照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对环境事件进行合理分级。5.2 项目基本情况是否清晰5.2.1 项目概况包括主要产品情况、原辅材料种类及最大贮存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设施等是否明确,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产生、处理处置和排放去向情况是否描述清晰,雨水管网的收集与去向,雨/污水排放口数量、位置是否明确。5.2.2 项目周边可影响范围内的环境风险受体是否明确、全面。5.3 环境风险单元的识别是否准确5.3.1 主要环境风险与潜在环境风险单元的识别是否准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原料的种类、数量以及储存情况;(2)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收集、处置情况;(3)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5.3.2 是否收集并总结了国内外同类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资料及经验教训。5.3.3 提出的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情景是否全面。5.3.4 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源强分析、突发环境事件危害后果分析等描述是否全面、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