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奔多新材料有限公司叉车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细则,以确保叉车运行安全。2.适用范围适用公司全体叉车工及相关人员。3.职责3.1叉车工负责叉车使用和日常检查。3.2维修工负责叉车润滑油、电瓶补充液的添加、一般故障排除、小中大保养。3.3使用部门负责叉车工的调度、管理。3.4设备部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外协维修以及监督管理。3.5办公室负责叉车工的技能培训工作。4.程序4.1叉车工要求4.1.1叉车工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4.1.2未经公司的安排,叉车工不准擅自教他人驾驶叉车。4.1.3叉车工不准酒后驾车。4.1.4叉车工驾车要穿着整齐,不得赤膊、穿拖鞋开车作业。4.1.5叉车工不准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如驾车去食堂吃饭、出去买东西、干私活、非规定工作范围内未经部门负责人认可的帮忙等。4.2驾驶前检查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货叉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4.2.2检查各油、电路系统所有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