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作 协 议 书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因业务合作需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为此,双方签订如下合作协议以确定各方在合作中的权利义务。第一条 拟设公司甲、乙双方协商,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拟设公司名称暂定为 (拟设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该公司注册地为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二条 投资安排2.1 拟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由甲、乙双方以现金、实物出资。2.2 甲方以现金人民币 万元出资,占拟设公司注册资本的 %,为此,甲方应在 设立账户。2.3 乙方对拟设公司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占拟设公司注册资本的 %,由其以甲方认可的实物出资,该实物的价值以由甲、乙双方共同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为准,超出5万元的部分计入拟设公司资本公积,不足5万元的部分由乙方以现金补足。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2.4出资到位时间:甲方负责在 年 月 日前出资全部到位;乙方负责在 年 月 日前出资全部到位。2.5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