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笔记是在别人的一个笔记上总结的,做的不好,当时已经没有时间了,如果完全自己总结记忆效果会好很多,然后反复的看,几个小时就能看一遍民法1 雇佣和加工承揽的区别:1.标的不同。雇佣是提供劳务(认真做事);承揽的标的是完成工作(成功做事)。2.主题地位不同。雇佣具有从属关系,雇主决定如何工作,承揽无从属关系,承揽人决定如何提供劳动。2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1.主体不同。劳动一方必须是单位,提供方为自然人;劳务合同无主体限制。2地位不同。劳动为隶属关系;劳务双方平等。3社会保障不同。劳动需社保;劳务无此义务。4提供劳务一方遭受人身损害的救济不同。劳动:工伤保险或人事制度或侵权责任(都是无过错责任);劳务:用人单位承担过程责任。5适用法律不同。劳动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务民法通则合同法3 形成权:单方意思表示就引起权利变更。客体是民事法律关系;没有对应的义务;一般适应除斥期间(有例外:离婚请求权、共有物分割请求权、收养关系解除权等);一般不可以附条件、期限(有例外:确定的条件期间可以);不受诉讼时效期间限制。离婚请求权是形成权;债权请求权、债权撤